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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音频解读】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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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9-14 18:10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文字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4397 责任部门:  彭泽县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4397 公开日期: 2024-09-14 有效性:

一、制定背景

当前房地产业出现了供求不平衡的困境,面临着保民生保稳定的风险。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17日全国保交房工作会议分别作出部署,要求继续坚持因城施策,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省委、市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房地产发展,2024年7月以来,省、市已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市内柴桑区、德安等地也均出台了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措施势在必行。

二、制定过程

根据江西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以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结合彭泽实际情况,在进行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彭泽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县委常委、副县长占云锋分别于7月26日、8月19日两次主持召开专项讨论会;县委书记欧阳明华又于8月26日召集相关单位专项讨论;8月27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占云锋再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历经多轮会议讨论修改,于8月28日书面征集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并与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等相关单位到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实地考察学习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经验与做法。最终形成了《彭泽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彭泽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实行“购房优惠券”补贴政策、实施“房票”安置政策、支持城市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商品房现房销售、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住房信贷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28条内容。

四、解读单位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政策咨询电话

0792-566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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