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彭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欧阳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彭府字〔2021〕5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2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51958
索引号:
000014349/2022-51958
文号:
彭府字〔2021〕55号
来源:
公开日期:
2021-12-22
有效性:
有效
关联导读: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欧阳纯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 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明光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 蕾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余陆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东升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义军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朱含友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吴志勇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 泽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吴国豪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县红光港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泽中同志任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主任;
曹永红同志任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江亮亮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方光浩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东培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洪儒同志县森林公安局治安刑侦队队长职务;
免去钱永富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港奇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喻员初同志县司法局定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汪志发同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仲翼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提拔任职的同志,试用期一年。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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