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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彭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欧阳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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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12-22 14:00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彭府字〔2021〕5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22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51958
索引号: 000014349/2022-51958 文号: 彭府字〔2021〕55号 来源: 公开日期: 2021-12-22 有效性: 有效

关联导读: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欧阳纯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明光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蕾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余陆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东升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义军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朱含友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吴志勇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泽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吴国豪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县红光港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泽中同志任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主任;

曹永红同志任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江亮亮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方光浩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东培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洪儒同志县森林公安局治安刑侦队队长职务;

免去钱永富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港奇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喻员初同志县司法局定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汪志发同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仲翼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提拔任职的同志,试用期一年。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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