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与区域发展规划
关于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300吨精细化学品及其副产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关联导读:
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300吨精细化学品及其副产品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该项目于2010年11月12日与九江同禾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占地面积为32400㎡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60201002160032(容积率不低于1.2);2022年5月9日与彭泽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占地面积为8220.51㎡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604302022B00197(容积率不低于0.6);由于该项目两宗地于不同时期获得,规划条件与现行规划不统一,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该项目所在位置由于国土空间规划修编,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后,认为该地块符合变更条件,现计划将该项目两宗地规划条件按照已批准的《彭泽县中心城区JS单元(矶山工业区)详细规划》变更规划条件,变更后规划条件为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本次变更接收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开始后七个工作日内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4日
咨询电话:0792-370702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特此公示
彭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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