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泽县 “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通知
关联导读:
彭府发〔2023〕5号
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泽县
“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彭泽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彭泽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彭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面临形势……………………………………………3
第一节 形势与要求………………………………………3
第二节 生态修复工作成效………………………………4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7
第二章生态现状与主要问题………………………………8
第一节 自然地理和生态现状……………………………8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15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任务……………………………………18
第一节 指导思想…………………………………………18
第二节 基本原则…………………………………………19
第三节 规划目标…………………………………………21
第四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22
第一节 总体格局…………………………………………22
第二节 修复分区…………………………………………23
第五章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28
第一节 重点任务…………………………………………28
第二节 重要工程…………………………………………32
第六章成本效益……………………………………………37
第一节 测算依据…………………………………………37
第二节 资金需求…………………………………………38
第三节 修复实施效益……………………………………40
第七章保障机制……………………………………………43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43
第二节 创新政策体系……………………………………43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撑……………………………………44
第四节 强化评估监管……………………………………44
第五节 鼓励公众参与……………………………………45
前 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打造“青山好处惟彭泽”的新画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20〕347)、《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彭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状和形势,编制了《彭泽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首先回顾和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全县的生态修复工作成效与不足,分析了彭泽县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其次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对“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彭泽县“十四五”时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确定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提出了规划目标以及实现规划目标的具体任务、修复分区、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特别是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
《规划》范围覆盖彭泽县境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532.30平方公里,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
第一章 面临形势
第一节 形势与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多份重要政策文件,均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在新形势下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要路径。特别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提出,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全要素综合治理,充分考虑国土空间的系统性、生态系统各组分的关联性,改变以往只针对单一对象的局限,将自然和人类社会等多个生态系统耦合联系,涵盖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学过程,从而规避以往国土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部门各自为战、局部修复的缺陷,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十四五”时期,是彭泽县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彭泽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对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正视突出生态问题,预判重大生态风险,系统谋划总体布局,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第二节 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五年来,彭泽县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的绿色路,打了一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翻身仗”,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全县共识,“河长制”“林长制”执行效果显著,码头整治、化工出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绿色矿山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取得阶段性胜利。打造了“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最美岸线升级版,绿色矿山创建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全面完成了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候鸟、江豚、梅花鹿种群不断壮大。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创建资格。
一、森林保育工作持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稳步向前。
彭泽县出台了《彭泽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县林长制办公室加强协调,做好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体系实际效用,加快推进县林业现代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完成造林面积4756.16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822.24公顷,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面积347.44公顷,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3.25%;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和林分质量实现“三稳一提升”的良好局面,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支撑保障。
二、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水土保持成效明显
围绕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全县开展长江沿线生态环境治理,按照“堤外打造生态绿化带,堤内打造园林景观带”要求,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整地覆土,生态复绿。完成了沿江42公里岸线补绿植绿工程,打造23公里景观长廊。重点开展入江排污整治,水环境质量提升。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彭泽县全面落实水土保持“强监管”要求,“十三五”期间,彭泽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总面积35.52平方公里,积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县水土流失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加大矿山治理力度,矿山环境修复成果显著
彭泽县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对所有废弃矿山实行“靶向治疗”,并深度融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理念,对修复项目采取“六宜”方法进行修复,即“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草则草、宜果则果、宜景则景”。2019年彭泽县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由自然资源部提供的54处遥感图斑点相应的35座废弃露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2.53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间,彭泽县历史遗留矿山下发图斑共 136 处,修复历史图斑133个,生态修复面积5.02平方公里,彭泽县生态修复废弃矿山88处,修复面积4.70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间,彭泽县建成长峰、广源、宏浩3个绿色矿山,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调可持续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成果显著。
四、进行系统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彭泽县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强化工业污染、生活污水、黑臭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一口一策”对195个入江排污口进行整治,建成4个入江排污口监测站,沿江入河排污口实行自动化、规范化、公开化、景观化。污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位列全省第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6.88%,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已达到100%。15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运行,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实现“八个百分百”,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3.9%,大气环境质量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五、农田生态改善、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
彭泽县积极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辖区内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并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10.85万亩;为了摸清彭泽县生物多样性分布情况,于2021年6月开展了彭泽县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工作。“十三五”期间,彭泽县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的勘测和划定工作。新增了基本农田2.33万亩;“十三五”期间,彭泽县建成长江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在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中,呈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景象,为建设美丽彭泽作出了贡献。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一)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全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等一系列有关生态修复利好政策也不断推出,这些政策红利有力地支持了彭泽县生态修复保护工作,为“十四五”期间生态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彭泽县生态建设的提升期。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质量居于前列,描绘好“青山好处惟彭泽”的新画卷,是彭泽县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中心思想,科学编制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加快生态修复工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挑战
(一)“十四五”期间,彭泽县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彭泽面临着既要赶超发展又要绿色发展、既要扩大总量又要提升质量、既要补齐短板又要锻造长板的“三个双重压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发展不足、质量不高仍是彭泽的主要矛盾,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生态基础不牢等问题亟待破解。
(二)彭泽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域旅游的打造对生态环境的要求逐步提高,通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各项任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行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镇、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治理、提高受损山体生态修复标准等一系列专项任务,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新时期对综合治理任务依然繁重。
第二章 生态现状与主要问题
第一节 自然地理和生态现状
一、自然地理状况
(一)地理位置
彭泽县位于江西省最北部,长江中下游,九江市东北角上。地处北纬29°35′ —30°06′,东经116°22 ′—116°53 ′之间。东西最宽处约 48公里,南北最长处约 57公里。总面积1541.74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 0.92%。素有“七省扼塞”“赣北大门”之称。县境东邻安徽省东至县,南抵本省鄱阳、都昌县毗邻,西连本省湖口县,北与安徽省宿松、望江县隔江相望。彭泽县现辖10个镇3个乡1个区4个场1个所。
(二)气候水文
彭泽属中亚带与北亚带的过渡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14℃~17℃之间,最冷为1 月,平均气温 3℃~4℃,最热为 7 月,平均气温为 28℃~29℃。年平均降水量为 1100mm~1500mm 之间,雨量随季节分布不均,雨量集中第二季度,占年降水量的 44.2%。年平均日照为 2048 小时,年无霜期平均为 247 天。
彭泽境内拥有太泊湖、芳湖 2 个水系,水面 220 平方公里,主要由溪流、湖泊、江河组成,总水面为180.1平方公里。大小河流共有 40 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 平方公里有瀼溪河、东升河、太平河、杨梓河 4 条。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潭桥河、石涧河、乐观河等7条,流域面积有801.6平方公里;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殷山河、丰岭河、余堰河、马桥河、黄板河等12条,流域面积计有962.9平方公里。长江流经县境北部沿 7 个乡(场)过境, 过境长度 47 公里。
(三)地形地貌
彭泽县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东南高,西北低,主要由山区和平原岗地所组成。东南部为一长形中低山区,中部是低山丘陵岗地,大浩山为彭泽县境内最高峰,最高海拔 859.0m,北部沿长江一带为冲积平原,山区占陆地面积的 58.4%,丘陵占 36.1%,平原占 5.5%。按形态和成因,可分为中低山丘陵区、残丘垄岗、江岸及湖滨平原三种地貌类型。
(四)地质构造
彭泽县区域内位于扬子陆块下扬子地块中部。据沉积建造,变形变质特征的不同,可划分为三个构造层:新元古代晋宁褶皱基底,以强烈的褶皱作用为主,形成紧密线形褶皱,断裂相对不甚发育;南华纪-中三叠世印支盖层形成开阔平缓褶皱,断裂较发育;燕山-喜马拉雅主要为大陆边缘断陷盆地沉积为主,断裂发育,形成方向各异,规模不等的断裂构造及断陷盆地,褶皱微弱。
(五)自然资源概况
1.土地资源
全县土壤利用类型复杂多样,土壤类型主要有红壤、黄褐土、潮土、石灰土、水稻土等,县域内东南山区400米以上为黄红壤,400米以下为棕红壤,中部丘陵地区为水稻土,北部沿江滨湖平原为石灰性潮土和冲积水稻土。
根据彭泽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全县湿地面积375.32公顷,耕地面积54047.91公顷,园地面积811.12公顷,林地面积84601.17公顷,草地面积916.0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9545.0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503.6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23.39 公顷,水域面积21557.4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2697.96公顷。
2.动植物资源
彭泽县已知植物物种 187 科 1326 种,其中蕨类植物 25科67种,种子植物 162 科1259 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有水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厚朴、榉树等。县内已查明的两栖动物,隶属 2目7科19种,占江西省已记录 39 种两栖动物的 48.72%;已查明的爬行动物 29 种,隶属 3目9科,占整个江西省 80 种爬行动物的 36.32%;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梅花鹿,黑麂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猕猴、穿山甲等。已查明的鸟类物种共有 16 目38科172 种;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白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小天鹅、白额雁等。已查明的兽类物种种类 46 种。
3.矿产资源
截至2020年底,彭泽县共发现有金、钒、水泥用灰岩、石英砂、建筑用石料等矿产17种,已经开发利用矿产地23处。全县共有采矿许可证23个,面积5.63平方公里,主要开发矿种为金矿、铜、铅、钒、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等,其中大型矿山8个、中型矿山5个,大中型矿山占比为56.52%;全县正在开采矿山11个,年产矿石量1598万吨。
彭泽县矿产资源基本特点:一是金、银、铜、铅锌、钒等金属矿产分布较为分散,勘查开发程度低;二是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等非金属矿产,矿床规模大,直接出露于地表,开发条件好;三是地热水、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前景好,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4.水资源
彭泽县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全县有大小圩堤104座,其中沿江40座,芳湖和太泊湖两内湖圩堤64座。全县水库156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1)型水库21座,小(2)型水库132座。设计供水量12097万立方米。地表水储量枯水年份3.68亿立方米,丰水年份8.78亿立方米。地下水分布广泛,年储量为4196万立方米。
5.林地资源
彭泽县林业用地 85614.11公顷,森林覆盖率53.25 %;活立木总蓄积5144040立方米。其中乔木林地74475.35公顷,竹林地 4066.63公顷,灌木林地 1180.72公顷,其他林地5891.41公顷。
6.旅游资源
彭泽县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龙宫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桃红岭国家自然保护地,有兆吉沟、上十岭风景区,有江西彭泽国家森林公园,有西垅刘氏宗祠、旧县塔、中共赣皖七县中心县委旧址等省文物保护单位。
(六)社会经济
截至2020年末,彭泽县全年完成生产总值174.3亿元,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6.2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3.2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4.9亿元,增长4.6%。三次产业比为三次产业结构为15:47.8:37.3。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29.2亿元。
二、生态环境现状
2020年,彭泽县现有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2 个省控环境空气监测城市点,16个乡镇空气自动站。水质整体良好,环境空气优良。全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昼间质量较好,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昼间质量为较好。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彭泽县城市空气质量较好,优良天数比例为91.2%,同比提高9.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到2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7.7%、10%、14.8%、8.25%。
(二)水资源质量状况
2020年,全县水质综合指数为2.8209,同比变好率16.93%,全县地表水水质良好,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比例达到93.75%。
(三)土壤质量状况
2020年全县土壤耕地有机质含量18.03克/千克、全氮含量1.23克/千克、碱解氮含量128.24毫克/千克、有效磷含量32.55毫克/千克、速效钾含量140.5毫克/千克、缓效钾含量545.5毫克/千克,pH值为6.88,耕层厚度为20厘米、土壤容重1.23克/立方厘米。其中土壤缓效钾处于丰富水平,土壤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养分均处于较丰富水平,有机质、全氮处于中等水平,pH处于中性水平,土壤容重处于适宜水平,土壤耕层厚度保持不变,全县的养分水平处于较高的水准。
(四)自然保护地状况
截至2020年末,全县已建成自然保护地4处,其中国家级1处、县级3处;已建成省级森林公园2处,已建成省级湿地公园1处;已建成风景名胜区4处,其中国家级1处。
表2-1 彭泽县自然保护地情况表
|
自然保护地类型 |
序号 |
名称 |
所属乡镇 |
|
自然保护地 |
1 |
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黄岭乡 |
|
2 |
太泊湖小天鹅县级自然保护区 |
太泊湖农业开发区 | |
|
3 |
芳湖候鸟县级自然保护区 |
芙蓉墩镇 | |
|
4 |
彭泽县海形县级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 |
浩山乡 | |
|
湿地公园 |
1 |
长江省级湿地公园 |
龙城镇 |
|
森林公园 |
1 |
江西省双峰尖省级森林公园 |
龙城镇、天红镇、 上十岭垦殖场 |
|
2 |
龙宫洞省级森林公园 |
天红镇 | |
|
风景名胜区 |
1 |
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黄岭乡 |
|
2 |
龙宫洞旅游风景区 |
天红镇 | |
|
3 |
上十岭景区 |
上十岭垦殖场 | |
|
4 |
兆吉沟风景区 |
浩山乡 |
(五)地质灾害状况
彭泽县地质灾害分布较广,地质灾害发育最多为县城所在的龙城镇,共发生 64 处,其次为天红镇,为 50 处;其他乡镇已发生地质灾害点在 30 处以上的有杨梓镇、浩山乡、马当镇,分别为 46 处、39 处 36 处,10~30 处之间的乡镇有浪溪镇、太平关乡、芙蓉墩镇,分别为 15 处、14 处、10 处,其余为小于 10 处,分别为黄花镇 5 处、黄岭乡、定山镇均为 4 处、棉船镇为 3 处、东升镇、上十岭综合垦殖场、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均为 2 处,芙蓉农场、原种场、红光建材场、棉科所未发现地质灾害点。
(六)人居环境状况
1.农村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彭泽县“厕所革命”工作成功入选全国典型范例,全县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村点280个,全面推行了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实现了城市与农村、清扫与清运同步市场化,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清扫、统一收集、统一转运和统一处理。共建设新农村1451个,其中精品点54个。
2.城镇环境质量
2020年,彭泽县城镇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 21.0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污水处理率 90.3%;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自然生态系统问题
1.水环境污染
“十三五”期间,全县水质总体有所改善,但沿江湖库芳湖和太泊湖水质状况为仍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芳湖属于轻度富营养,太泊湖属于中度富营养,位于芙蓉墩镇五联村国家地下水考核点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周边地下水水质显示氨氮超标,水环境治理需持续改善。
2.矿山问题
“十三五”期间,彭泽县治理废弃矿山取得成效,但因采矿活动造成各类土地占用、地形地貌损毁、植被破坏、环境污染以及地质灾害等问题,目前仍有7处废弃矿山仍需进行矿山生态修复的提升。需治理面积40.93公顷。截至2020年底,彭泽县内持证矿山23座,破坏面积219.10公顷。其中22个矿山存在崩塌隐患,规模均为小型,险情等级为小型。矿山含水层破坏与水土污染程度较轻。
3.水土流失
2020年,彭泽县境内水土流失面积208.82平方公里,占行政区域面积10.59%,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其中,轻度水力侵蚀面积163.30平方公里,占水力侵蚀面积78.20%;中度水力侵蚀面积21.33平方公里,占10.21%;强烈水力侵蚀面积1.06平方公里,占7.81%;极强烈水力侵蚀面积0.51平方公里,占3.78%;彭泽县诱发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为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面积急剧扩张,市政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开发区建设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等对原地貌、土地和植被的扰动与破坏,以及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弃土、弃石、弃渣。
4.森林资源质量不高
彭泽县森林资源总量虽大,但亩均蓄积只有4.01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林分结构不优,森林分布不均,部分造林树种单一,易受病虫危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重点区域森林生态功能不完善、景观效益不佳等问题,生态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5.湿地与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受开发建设的影响,人们对湿地生态价值认识不足,保护管理能力薄弱,易造成湿地面积减少、生态质量逐步降低,污水的排放,农药化肥的使用,围网养殖、开发影响行洪蓄洪,污染了水体、降低了水质,影响了湿地功能的发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威胁本土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一定的影响。
6.地质灾害频发
截至2020年底,彭泽县现有地质灾害及隐患点168处,其中滑坡(隐患)99处,崩塌(隐患)60处,地面塌陷9处,人为开采导致山体受损面积0.11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的发生多由居民切坡建房、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不规范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地质灾害防治仍处于被动应急状态。特别是随着县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的快速推进,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多趋势,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二、农业生态系统问题
1.耕地问题
根据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统计显示,彭泽县“十三五”期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0.85万亩,占耕地面积23.71%,与江西省高标准农田约占全省耕地面积一半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2.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根据《2022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彭泽县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目标任务1.75万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需持续推进。
三、城乡生态系统问题
城镇的开发建设,人居环境虽得到极大改善,但是县域生态空间挤占趋势日益明显,部分植被、绿地被占用和破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的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基础设施不完善,防洪安全体系不够完善,管网规划设计缺乏合理性,加之县域雨水蓄滞能力不足,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域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生活污水治理率偏低,随意排放形成黑臭水体,农民群众对垃圾收集处理还存在认识不足,垃圾分类推广工作难度较大。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升生态质量、强化绿色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生态彭泽,共建美丽家园,着力打造成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生态修复样板,为长江经济带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彭泽模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提升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通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提高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全面提升长江岸线彭泽段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彭泽现代化新篇章。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采用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生物修复与工程修复相结合的技术措施,合理采用保育保护、矿山复绿、环境治理、休耕轮作、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方式,加强区域整体保护和塑造,切实保护梅花鹿、江豚、小天鹅等野生保护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空间多样性。
——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工则工的要求,加大对自然生态空间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以生态问题治理为导向,以生态—经济综合效益提升为目标,充分征求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意见,采取科学、法律、政策、经济和公众参与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生态、动植物、农林园艺、土壤、工程、规划设计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多学科多领域知识,统筹推进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流域上下游生态治理项目,形成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合力,不断提升生态治理的成效。
——制度创新、长效管理。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继续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和落地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在城区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在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加快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完成全县生态文明考核工作。创新生态修复的组织、实施、考核、激励、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在政策配套、资金筹措、工程管理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生态保护修复的长效制度和模式。
——激活主体、公众参与。进一步强化生态修复的公益性,加大政府引导力度,明确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监管者职责,推动各类规划融合对接,加强分散在各部门的政策协同,合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面力量,建立绿色融资平台,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引导群众参与。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田生态质量显著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1.近期(2025 年)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县林地、森林、湿地、物种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进一步巩固,重要生态系统保育保护率达标,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活立木蓄积量稳定在515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稳定在18009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为85.23%,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县国土总面积比例持续稳定。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30.95万亩。
全县水土流失、污染土地、采矿损毁土地得到全面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完成修复和保护,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0.98平方公里,新建绿色矿山3座。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显著巩固。
表3-1 规划目标与效益指数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基期值 |
2025年 |
属性 |
生态质量类型 |
|
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
95 |
95 |
预期性 |
生态质量 |
|
2 |
森林覆盖率 |
% |
53.25 |
稳定 |
约束性 | |
|
3 |
活立木总蓄积 |
万立方米 |
514.404 |
=515 |
预期性 | |
|
4 |
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 |
% |
7.13 |
稳定 |
预期性 | |
|
5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
% |
30.68 |
稳定 |
预期性 | |
|
6 |
水土保持率 |
% |
86.46 |
87 |
预期性 | |
|
7 |
湿地保护率 |
% |
85.23 |
86 |
预期性 | |
|
8 |
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9 |
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15 |
30.95 |
预期性 |
农田生态质量 |
|
10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 |
80.98 |
预期性 |
恢复治理类 |
|
11 |
绿色矿山建设数量 |
座 |
3 |
6 |
预期性 | |
|
12 |
废弃矿山治理数量 |
座 |
88 |
95 |
预期性 |
2.远景(2035年)规划目标
远期到 2035 年,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系统健康与永续发展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与产品供给得到满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青山好处惟彭泽”的新画卷。
第四章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
第一节 总体格局
面向生态修复2025年目标,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确定为:一廊(长江沿岸生态长廊)两圈(芳湖和太泊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圈)二屏(武山山脉、大浩山山脉生态屏障)的五区格局。
第二节 修复分区
根据彭泽县生态环境基本地理格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保护红线,结合生态环境风险综合评价结果,分析境内各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特点和需求,将彭泽县划分为5大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分别为:长江沿岸生态修复区,芳湖湿地生态修复区,太泊湖湿地生态修复区,东南部丘陵生态修复区,西南部丘陵生态修复区。
一、长江沿岸生态修复区
(一)区域概况
本区区域范围包括彭泽县的红光建材总厂、定山镇、芙蓉墩镇、龙城镇、马当镇、棉船镇、黄花镇。修复区主要位于沿江乡镇。面积308.54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20.1%。
(二)自然生态状况
该区域为沿江冲积洲和滨湖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湿地资源丰富,区内有自然保护区分别为:长江省级湿地公园,双峰尖森林公园。目前生产矿山2个,面积0.0377平方公里。
(三)主要生态问题
城镇面积急剧扩张,市政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开发区建设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对原地貌、土地和植被的扰动与破坏,以及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弃土、弃石、弃渣,加剧水土流失,农业开发项目,围网养殖、滩地开发,影响湿地面积和行洪蓄洪,同时会污染水体、降低水质,影响了城镇周边湿地功能的发挥。彭泽县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较少,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不够完善,会影响沿江水质。棉船镇由农村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引起的黑臭水土污染面积达91.4平方米。沿江农田受洪涝影响较大,需改善排涝设施。
(四)生态修复主攻方向
区域以河流湿地修复、农田为主攻方向。加强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河流流域附近环境整治力度。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沿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整治区域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复绿,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河流湿地生态建设,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水生态安全。
二、芳湖生态系统修复区
(一)区域范围
本区区域范围包括彭泽县的太平关乡、芙蓉农场、芙蓉墩镇、黄岭乡。修复区主要位于芳湖周边乡镇,面积平方217.8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14.1%。
(二)自然生态状况
本区地形为丘陵岗地,区域内土壤肥沃,水源丰富,区域河流有太平河、芙蓉河等。有芳湖候鸟湿地自然保护地。目前生产矿山1个,面积0.12平方公里。
(三)主要生态问题
芳湖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属于轻度富营养。芳湖为冬候鸟的栖息地,湖区范围分散,岸线长,管理难度大,需加大管理力度,保障湿地生态环境。黄岭乡部分农田灌溉困难,需推进水利改造,保障农田生产。部分区域地质灾害频发,矿山生态修复不够完善。
(四)生态修复主攻方向
以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洪建设、水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为主攻方向、矿山生态修复,维护湖区生物多样性,解决乡镇排涝防洪安全。推进农田灌溉的设备改造,打造芳湖最美岸线。
三、太泊湖生态系统修复区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本区区域范围包括彭泽县的马当镇、浪溪镇、太泊湖农业开发区。修复区主要位于太泊湖周边乡镇。面积217.5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14.5%。
(一)区域范围
本区地形为丘陵岗地,区域内土壤肥沃,水源丰富,自然资源丰富,区域河流有栢圩河、浪溪新河、东升河等。有太泊湖候鸟湿地保护区。目前生产矿山2个,面积0.85平方公里。
(二)自然生态状况
太泊湖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属于中度富营养。太泊湖为冬候鸟的栖息地,群众意识不高,湖区存在非法放牧现象。太泊湖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受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方面影响,对湿地水资源及生态功能造成了破坏。区域防洪排涝设备的老化,农田受灾隐患大。
(三)主要生态问题
以提升太泊湖生物多样性、防洪建设、农田整治与污染修复为主攻方向,维护湖区生物多样性。加强太泊湖沿岸农田污染源治理,开展土地开发项目,推进临湖四)生态修复主攻方向,大力开展临湖生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太泊湖防洪改造工程。打造太泊湖最美岸线。
四、东南部丘陵生态修复区
(四)生态修复
本区区域范围包括彭泽县的浩山乡、东升镇、上十岭综合垦殖场。修复整体位于县域东南部,东部、南部与安徽省交界,区域面积453.10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29.4%。
主攻方向(一)区域
本区地形为丘陵地区、境内地形多样,生态环境优美。区域河流有东河、南河、浪溪河等。区内有海形珍稀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十岭国家森林公园。其中上十岭的森林覆盖率达87.6%。
范围(二)自然生态
区域内森林范围大,但森林结构趋于单一,受人为活动、气候和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森林质量有待提高。区域小型水库年久失修,水域农作物灌溉严重受到影响,需进行农田灌溉改造。浩山乡梅岭村等37个村,因河道较小存在河道淤塞,容易造成洪涝灾害。人居环境和生态系统都受到威胁。
状况(三)主要生态问题
以森林质量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修复和保护,加强天然林更新,提高森林质量,开展山塘、沟渠清淤,开展河岸流域周边河道治理,防治洪涝隐患。保障区域河流稳定。
五、西南部丘陵生态修复区
(一)区域范围
本区区域范围包括彭泽县的天红镇、杨梓镇。修复整体位于彭泽县的南部,西靠湖口县,南与都昌县交接界,面积344.10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22.3%。
(二)自然生态状况
本区地形为丘陵山区,区域地势起伏,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植被发达。区域河流有杨梓河和乐观河。区域内有龙宫洞自然风景区、龙宫洞省级森林公园,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主要生态问题
该区域持证矿山10座,因矿山开采造成土地破坏面积94.47公顷,全县持证矿山土地破坏面积46.7%,区域水土流失面积50.59公顷。因建房切坡、公路建设等诱发地质灾害(隐患)44处,其中崩塌11处、滑坡21处、地面塌陷8处、崩塌隐患3处、滑坡隐患1处。人为开采导致山体受损面积0.23平方公里。
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较高,林地面积40.1万亩,区域山场以阔叶混、针阔混交中幼林为主,部分地块有人工针叶林小块状分布,达到采伐年限后林农有采伐更新的需求,以及自然灾害特殊天气造成林木枯死退化,需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人工干预,合理规划抚育改造。
(四)生态修复主攻方向
区域以山体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为主攻方向,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修复和保护,进行森林抚育,植树造林,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结合国家森林公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持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在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及受损山体生态修复。减少土地压占和与景观破坏,恢复矿山自然生态功能。以龙宫洞风景区为中心,建设农村新的饮用水源地。发展农林综合体项目,建设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对康养、旅游、垂钓,精品苗木等功能的一体化综合体项目。
第五章 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根据彭泽县自然环境现状、识别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建立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及绩效指标,结合五大分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各片区优先设置任务,因地制宜地实施森林系统质量提升、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受损山体环境治理恢复、农田整治与污染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一、实施森林改造与质量提升战略,全面提升森林生态质量
以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为主要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构筑牢固生态屏障;严格管理野生动植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实现从“绿化”到“美化”的转变;以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生态资源市场机制、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碳排放环境权益交易,不断挖掘绿色资源新价值。
二、推进重要生态廊道和网络构建,提高生物多样性
着力提升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连通性,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点推荐芳湖湿地保护区、长江省级湿地公园(双尖峰)、太泊湖湿地保护区之间的生物连通廊道,构建以及重要野生动植物能量通道建设,积极推进廊道内重要河湖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系统保育力度,大力开展廊道内低质低效林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小流域水土综合治理工程,废弃矿山绿化提质,农田生态治理工程,加强廊道内外物种管控,增强本土物种培育栽植,提升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抵御能力。
三、加强开展矿山复绿复垦,受损山体环境治理恢复
采取缩点、减量、限期、复绿等措施,继续推广绿色矿山的“五化”及“七个一”标准的“彭泽模式”,全面实行“一矿一规划”。完成在建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全覆盖,废弃矿山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受损山体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四、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河湖水系统生态质量
针对河流水质、湖库水质、水功能区水质、供水水源地水质、污水排放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把过载河湖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降低到合理范围之内,修复和恢复流域健康生态系统。继续推进芳湖、太泊湖涝区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入江排污口整治,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永乐圩等12座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深入推进河长制升级版,每年每个乡镇完成一条示范河流打造。纵深推进“最美岸线”,完成芳湖最美岸线打造,启动太泊湖最美岸线打造。
五、推进农业空间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态功能
大力推进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公厕以及道路沟渠,提升农村居住环境,开展污染土地安全利用。推进耕地资源高效利用。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科学制定施肥方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复养;科学指导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开展升级改造,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农药化肥用量零增长,加大有机肥、生物农药和稻渔、稻虾蟹综合种养模式等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开展低毒生物农药和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规模化养殖粪便有机肥转化试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转化利用,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建设样板工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加大污染耕地修复力度,稳妥有序推行耕地休养生息。
六、实施城镇空间生态治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对彭泽县农村生活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并硬化农村污水排水沟,做好防渗措施,对生产、生活有害废水进行收集,修建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合流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对农村废水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周边水环境污染。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开展卫生大整治运动,着力解决脏、乱、差痼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对彭泽县城镇内河、排水沟、市政工程管网等排水系统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城镇河道、排水沟和排水管道淤泥、污染物、垃圾等,改建、扩建排水不良管网系统,着力解决城镇内涝、河道淤积、地表水沟恶臭等问题,不断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第二节 重要工程
针对彭泽县生态重要性与生态问题空间特征,结合流域生态地理单元的完整性与系统性,规划期整个工程在五大片区共部署以下重要工程。
根据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共部署6个大工程,21个子工程。
一、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规划期间,在彭泽县境内西南部与东南部生态修复区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开展森林经营。持续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区域森林 “四化”建设,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精准提高森林质量。在杨梓镇邻都建设农林综合体项目,在彭泽县长江沿岸区域开展低质低效林工程,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构筑牢固生态屏障。工程主要由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表6-1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
|
1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加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重点公益林和自然生态区保护,大力开展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涵养林,实现生态功能的可持续发展。采用封、改、补、造等措施,全面推行森林分类经营,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完善落实林业产权制度、商品林采伐等政策,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
2021—2025年 |
林业局 |
|
2 |
彭泽县长江流域低质低效林林相改造工程 |
在红光至马当临江面实施林相改造工程。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 |
2021—2025年 | |
|
3 |
邻都农林综合体工程 |
建设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康养、旅游、垂钓,精品苗木等功能的一体化综合体项目,占地总规划面积4600亩。 |
2021—2035年 |
二、 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主要部署在长江沿岸生态修复区内,工作区位于龙城镇、棉船镇、芙蓉墩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长江沿岸湿地的保护,强化湿地环境管理,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实施退耕还湖还湿、封育保护、水源涵养等措施;该工程主要由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期2021—2035年。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主要部署在芳湖和太泊湖生态修复区内。工作区位于芳湖和太泊湖,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重点保护冬候鸟的栖息地,设立了界桩,聘请了护鸟员,重点区域修建护栏,安装了摄像头,加大管理力度。该工程主要由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期2021—2025年。
表6-2 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
|
1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 |
彭泽县长江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南阳水库、秀水河、长江沿岸、夹江、新桥圩、石家屋等地湿地生态系统修复 |
2021—2035年 |
林业局 |
|
2 |
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重点保护冬候鸟的栖息地,设立了界桩,聘请了护鸟员,重点区域修建护栏,安装了摄像头 |
2021—2025年 |
林业局 |
|
3 |
太泊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重点保护冬候鸟的栖息地,设立了界桩,聘请了护鸟员,重点区域修建护栏,安装了摄像头,加大日常巡逻。 |
2021—2025年 |
林业局 |
三、受损山体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
工程主要部署在西南部生态修复区和芳湖生态修复区,工程内主要完成在建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全覆盖,废弃矿山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主要由自然资源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表6-3 受损山体环境治理恢复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
|
1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升工程 |
恢复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矿山复绿复垦 |
2021—2025年 |
自然资源局 |
|
2 |
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
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基建采矿废石用于场地平整。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边开采边治理、进行生态环境修复,采区复土复绿;产尘点喷雾洒水、净化空气。 |
2021—2025年 |
自然资源局 |
|
3 |
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通过降坡、削坡、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覆土复绿等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实现矿区应绿尽绿。对多余的废石废渣,及时清理处置。对工业场地,清理废石后,覆土回填,播撒草籽复绿,有条件的复垦为耕地,并栽种经济作物,变废为宝 |
2021—2035年 |
自然资源局 |
|
4 |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
推进太平关乡灌塘村、永乐村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除险工程 |
2021—2025年 |
应急管理局 |
四、 水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复工程
彭泽县沿江区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修复和恢复长江沿岸生态环境,推进芳湖、太泊湖防洪工程,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开展洪患村河道治理,防止洪涝,建设新的饮用水源地,保证水源供给。工程主要由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表6-4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
|
1 |
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
新建2个饮用水源地 |
2021—2025年 |
水利局 |
|
2 |
芳湖防洪排涝工程 |
修建芳湖高排泵站、二连泵站、五联南泵站、芙蓉墩泵站等排涝机组及配套设施,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
2021—2035年 |
水利局 |
|
3 |
太泊湖防洪排涝工程 |
建设太泊湖圩涝区治理工程,修建太泊湖高排泵站机组及配套排涝设施。推进麻山导托渠清淤整治工程,马当镇排涝机站改造,百圩堤除险加固项目,花亭堤水毁修复 |
2021—2035年 |
水利局 |
|
4 |
洪患村镇洪涝治理项目 |
河道疏浚、卡口河段扩宽、岸坡整治、清理河道杂物、新建建筑物等综合治理河段长度60.07km。 |
2021—2035年 |
水利局 |
|
5 |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在长江沿岸周边开展水土流失工程治理。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采取生态防护、荒山荒坡绿化、坡耕地整治等工程措施,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实施封育、人工造林种草等措施,辅以工程、农耕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98平方千米。 |
2021—2025年 |
水利局 |
五、农田整治与污染修复工程
规划期间,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规划目标努力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该工程主要部署在彭泽县内具有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的基本农田区,实施时间为2021—2025年,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0.95万亩,主要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针对太泊湖生态修复区,实施耕地资源高效利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主要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进行农田灌溉工程,对灌溉排水设施和辅助设备进行改建、扩建、完善,切实解决灌溉及配套设施不全,老化、损坏严重问题。
表6-5 农田整治与污染修复重点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
|
1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累计完成高标田建设任务30.95万亩,高标准农田达到耕地面积的70%以上。 |
2021—2025年 |
农业农村局 |
|
2 |
土地开发工程 |
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规模1301.82亩土地开发 |
2021—2035年 |
自然资源局 |
|
3 |
农田灌溉工程 |
彭泽县棉船圩涝区治理工程、黄花镇东红村灌区改造工程、上十岭秋林分场红岭组登山李水库灌区改造工程、黄岭修建抗旱排涝机站 |
2021—2035年 |
农业农村局 |
|
4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针对太泊湖进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
2021—2025年 |
农业农村局 |
六、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对彭泽县农村生活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并硬化农村污水排水沟,做好防渗措施,对生产、生活有害废水进行收集,修建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合流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对农村废水进行集中处理,防止周边水环境污染。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开展卫生大整治运动,着力解决脏、乱、差痼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项目实施时间2021-2035,主要由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项目实施。
彭泽县城镇内河、排水沟、市政工程管网等排水系统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城镇河道、排水沟和排水管道淤泥、污染物、垃圾等,改建、扩建排水不良管网系统,着力解决城镇内涝、河道淤积、地表水沟恶臭等问题。项目实施时间2021-2035,其中集镇污水处理项目由住建局负责实施,中心村污水处理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表6-6 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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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
|
1 |
农村生活环境整治工程 |
开展农村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清查水库山塘,加强村前屋后明沟暗渠等农村污染水体专项整治力度, |
2021—2035年 |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
2 |
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重点推进集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主干管网和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项目。 |
2021—2035年 |
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
第六章 成本效益
第一节 测算依据
1.《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9号);
2.《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
3.《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8〕66号);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
5.《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 号);
6.《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2);
7.《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
8.《江西省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2019);
9.《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2017);
10.《江西省造价信息》(2022年8月);
11.《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赣财建〔2013〕84号);
12.《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资环〔2019〕4 号);
13.《江西省省级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16〕31号);
14.《江西省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资环〔2019〕6号)。
第二节 资金需求
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共部署了6项任务,21项子任务,经测算,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01845.18万元。具体见表7-1。
表7-1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投资费用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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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子任务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实施时间 |
备注 |
|
(一) |
森林系统质量提升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2000 |
2021-2025 |
|
|
彭泽县长江流域低质低效林林相改造项目 |
600 |
2021-2025 |
| ||
|
邻都农林综合体工程 |
6500 |
2021-2035 |
| ||
|
(二) |
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 |
1200 |
2021-2035 |
|
|
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600 |
2021-2025 |
| ||
|
太泊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600 |
2021-2025 |
| ||
|
(三) |
受损山体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升工程 |
1225.77 |
2021-2025 |
|
|
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
- |
2021-2025 |
矿山企业出资 | ||
|
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3747.88 |
2021-2035 |
| ||
|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
1418 |
2021-2025 |
| ||
|
(四) |
水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复工程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45061 |
2021-2025 |
|
|
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
200 |
2021-2025 |
| ||
|
芳湖防洪排涝工程 |
35945 |
2021-2035 |
| ||
|
太泊湖防洪排涝工程 |
43890 |
2021-2035 |
| ||
|
洪患村镇洪涝治理项目 |
1000 |
2021-2035 |
| ||
|
(五) |
农田整治与污染修复工程 |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16000 |
2021-2025 |
|
|
土地开发工程 |
1209.23 |
2021-2035 |
| ||
|
农田灌溉工程 |
25748.3 |
2021-2035 |
| ||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5600 |
2021-2025 |
| ||
|
(六) |
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农村生活环境整治工程 |
4500 |
2021-2035 |
|
|
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4800 |
2021-20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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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201845.18 |
|
|
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全社会各尽所能,保证重大工程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市县财政投入,生态修复基金投入,社会投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
第三节 修复实施效益
一、生态效益
提升彭泽县生态系统安全保障:通过分区实施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构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整体格局,提升流域生态安全水平。未来五年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30.68%,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类以上水质标准。将构建以长江沿岸生态修复区,中部丘陵岗地生态修复分区,东南部丘陵生态修复区,西南部丘陵生态修复区为整体的生态安全与生态保护修复格局,进一步提升区域河流域生态安全水平。
系统提升生产生活环境与水安全保障能力。湿地质量退化,河湖污染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一方面,对自然植被进行保护和修复,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98平方公里,将加大水源涵养能力。其次,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将显著减少流域水土流失风险和水生态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实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县湿地面积稳定在27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86%,将使大部分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将显著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能力。同时,对流域面源污染,人居环境整治显著减少了流域污染源。未来五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安全。
整体提升生态系统服务。通过对修复区实施生态修复系统工程,能够有效组织水土流失,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质恶化,起到保持沿江、沿湖、沿河水土保持的作用,其中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达到7.2%,随着地表植被的增加,截流水量能力提高,将提升流域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服务功能通过自然植被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措施,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土壤爆出功能。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将使矿山破坏造成的滑坡等地质灾害进一步减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将促进生态系统的平衡,减少生物入侵等灾害。
二、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带动效应。通过森林质量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质提升,河湖湿地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土地整治与修复等重要任务的完成,将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而起到推动经济发展,直接拉动区域生产总值增长的作用。尤其是对当地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高标准农田建设30.95万亩,修复污染耕地约1123亩,大大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值以及农村人均收入水平。
改善投资环境和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区域水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不但能为当地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大量有用的土地储备资源,而且也可为县域经济快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注入新的活力。土地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均可大幅度提高,推进当地绿色产业开发,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推动彭泽县生态绿色发展,青山绿水等生态资源得到良好保护,为发展生态旅游、生态产业提供重要基础,更为彭泽县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产品价值提供条件。水土流失治理、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善了流域生态资源质量,同时,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旅游建设多种经营项目和模式,将为当地创造性的致富渠道,有效提高当地城乡居民的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三、社会效益
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在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全社会参与,将提升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性和价值的认识。树立生态价值意识,形成对生态敬畏的价值理念;树立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逐步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树立生态知识的学习意识,更多了解和掌握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基本常识理念。形成全社会动员,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彭泽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的实施,将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人居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同时也推动当地的美丽乡村建设,促进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大发展,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经济繁荣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广大农村群众过上富裕生活,将增加人民幸福感。
第七章 保障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彭泽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工作联合组织机构,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对国土空间流域内的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修复活动 进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协同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强化政府部门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认识,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统一监管机制,打破部门分割现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协同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明确各管理部门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与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对各部门责任主体实行统一评价与考核。
第二节 创新政策体系
结合彭泽县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科学确定生态补偿指标体系,实施原则与计算方法,针对生态保护补偿应结合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种机制,及环境法治多元参与的治理理念,开展政策优惠、生态补偿等形式的生态保护补偿策略。
全面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完善相应实施办法。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生态补偿工作。加强对生态补偿对象的认定,完善日常指导监管手段,切实做好对乡镇、村生态补偿政策培训,督促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用好生态补偿资金。指导各乡镇(场、区)做好生态保护履职考核工作,推进各地饮用水源地、湿地村、公益林、风景名胜区等生态补偿项目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之间的挂钩机制。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开展碳汇、碳排放、流域综合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监测与评估等方面研究与应用,形成一批高质量实用型成果。鼓励相关领域技术力量,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
强化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支持体系,培养和引进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拔尖人才和专业人才,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推动科技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第四节 强化评估监管
依托国土空间“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平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整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各类专项调研、研究成果,对接省市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管平台建设,制定县级的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及时反馈,保障修复工作公开透明,实现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便于各部门及时沟通,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对修复后的区域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修复成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
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监督形式,保障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环境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定期沟通、平等对话的交流平台,鼓励公众按照法定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的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增强执行的自觉性。
第五节 鼓励公众参与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当地居民、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专业团队、投资企业提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推动资源、项目、资本等相互耦合,合作共赢。
构建多层次合作交流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定期召开公众、学者、技术人员、企业、商协会参与的多层次生态修复合作交流会议,建立开放式对话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生态保护与修复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科普节目等,大力宣传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及修复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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