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彭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关联导读:
彭府发〔2022〕5号
彭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彭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彭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6日
彭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彭泽古以“彭蠡泽(鄱阳湖)在西”而得名,素有“七省扼塞”“赣北大门”之称,是长江溯流入赣第一县,拥有长江46.5公里黄金岸线,既是生态资源富集地,也是生态保护敏感区,对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新征程的首个五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当前彭泽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是彭泽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编制《彭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
《规划》面向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立足彭泽县实际,以《彭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根本遵循,强化县域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协同治理,注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优化全县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彭泽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彭泽县行政区范围。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生态彭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全力推进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坚决做到围绕“一个中心”(创建生态彭泽、共建美丽家园);紧扣一条主线(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突出一个载体(1+5+N),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了一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翻身仗”。2020年,全县水质综合指数为2.8209,同比变好率16.93%,全县地表水水质良好,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比例达到93.75%。城市空气质量较好,优良天数比例为91.2%,同比提高9.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到2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6%。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监管,各项减排任务有序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7.7%、10%、14.8%、8.25%,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累计下降53.44%,超额完成“十三五”九江市政府下达彭泽县的减排任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围绕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全县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18个,总投资7.9亿元,为确保“一湖清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作出重要贡献。生态优势持续厚植,截止2020年末,全县已建成自然保护区4处,其中国家级1处、县级3处;完成批报2个乡村森林公园,已建成森林公园3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2处;已建成省级湿地公园1处;已建成风景名胜区4处,其中国家级1处;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3.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50933.0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3.24%;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全县累计创建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10个、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彭泽县被命名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县城”。现代农业获得重大突破,现代农业示范园成功创建三个“国字号”,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凯瑞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创建6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9家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一乡一园”格局在全市率先形成。成功创建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6家省级绿色工厂。虾谷、绿谷、花谷、蔓谷、药谷“五谷丰登”农旅融合品牌全面打响,九江港口岸扩大开放彭泽港区获国务院批复,现代产业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生态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十三五”期间,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园区14家化工企业纳入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编制VOCs治理“一企一策”,全方位对挥发性有机物气体进行管控;完成城区原空气站点调整、城区新增站点建设和全县15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全县高空瞭望系统、沿江水站、园区在线监控设备等在线数据纳入监控平台;全县扩建乡镇污水处理站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75万吨/日,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改、改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20.38公里,共投资8.7亿元;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完成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力建设,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完成全县80多个行政村600多个村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治理工程,收集率达到90%以上,矶山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并联网,与三峡集团合作投资14.97亿,实施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及13个乡镇污水厂建设,投入9000万元实施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沿江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城区共建成5座垃圾中转站和1个大型垃圾中转中心,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42个,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配备船舶垃圾回收箱、船舶生活污水及油污水箱到位。
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能力建设水平大幅提高。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成立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作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指导推进彭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各乡(场、区)镇整改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成7座水质自动监测站;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出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细化9个县委部门和群团组织、27个政府部门、8个驻县单位的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的机构、编制和队伍人员不断充实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借助高科技手段开展污染防治,实现由“人防”向“人防+技防+大数据”转变。
表1彭泽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类型 |
序号 |
指标 |
2015年现状 |
2020年 目标 |
2020年 完成值 | |
|
环境 质量 |
1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 |
100 |
100 | |
|
2 |
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
|
4 |
黑臭水体比例(%) |
- |
≤10 |
全面消除 | ||
|
5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逐年提高 |
91.2 | ||
|
6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 |
37.0 |
29.0 | ||
|
污染 防治 |
7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累计下降(%) |
化学需氧量 |
- |
[4.6] |
[7.7] |
|
氨氮 |
- |
[3.0] |
[10] | |||
|
8 |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累计下降(%) |
二氧化硫 |
- |
[6.0] |
[14.8] | |
|
氮氧化物 |
- |
[4.2] |
[8.25] | |||
|
环境风险防控 |
9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100 | |
|
生态 保护 |
10 |
森林覆盖率(%) |
- |
53.25 |
53.25 | |
|
人居 环境 |
11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95 |
100 | |
|
12 |
工业废气达标率(%) |
- |
95 |
100 | ||
|
13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0 |
98.2 | ||
|
14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85 |
100 | ||
|
1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率(%) |
- |
80 |
100 | ||
注:[]指五年累计值。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对标“生态彭泽”的建设要求,对标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目标指标,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望,彭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环境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十三五”期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但以细颗粒物、水污染为代表的复合型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秋冬季区域灰霾影响凸显,臭氧浓度不稳定达标,尤其在初夏至初秋期间超标率较高,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二次污染已成为阻碍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问题。VOCs未厘清底数,尾气处理设施低效。主要湖库芳湖和太泊湖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芳湖属于轻度富营养,太泊湖属于中度富营养。农村黑臭水体整改需进一步加强。加之全社会对环境问题更加关注,生态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群众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
实现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任务仍然艰巨。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和新时期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背景下,当前彭泽县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未根本缓解,特别是“偏重”的产业结构、“偏煤”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步伐亟待加快,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双向转化通道还不够顺畅。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较为欠缺。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相对不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薄弱,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依然不强。其次,现有环保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基层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和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人员和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相对突出,与标准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环境执法工作有力开展。尤其面对突发环境问题时,跨部门协同应急执法和处置能力有限。
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具有反复性、长期性。近年来,彭泽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尤其是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问题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如湿地修复、土地占用、化工清退、岸线复绿等工作,城市水环境治理等因资金投入大、工程周期长,短期难以见效;一些问题成因复杂,整改难度较大;各类环保设施建设运行还存在短板,环保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彭泽县已初步排查出195个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基数大、分布广,“一口一策”溯源、整治,工作难度大、资金压力大。同时,彭泽县经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但今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仍是一个现实问题。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新征程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彭泽县经济高速增长伴随着较大的污染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有根本性改变,同时,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公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将不断高涨,但环境污染的复合型和治理的复杂性日益明显,生态环境短板还比较突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仍需付出艰巨努力。
(一)面临的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愈加突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中央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对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部署,体现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文明更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央支持江西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彭泽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试验平台,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有效保障。《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则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各部门协同的责任,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随着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增加,“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有利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向更加务实高效,助推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
经济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机遇。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生态环境优势亟待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十四五”时期,彭泽县当仁不让要在九江高质量跨越中当主力、打头阵,要担当“融圈入群、强产兴城”主力军,争当“绿色发展、实干崛起”排头兵,全力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作示范勇争先。瞄准一流标杆,找准主攻方向,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高附加值产业、绿色低碳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提高,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都在向有利于减少污染的方向调整,有利于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热情日益高涨,对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更加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得到广泛认可,社会公众更加主动参与、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社会氛围。
(二)面临的挑战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更多挑战。“十四五”期间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预计在8%左右,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叠加新冠疫情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污染治理主体承受力显著降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投入力度减小的风险有所增加,环境污染治理长效机制难以为继。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彭泽县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在“十三五”期间改善明显,部分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但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尚未完全缓解,新压力显现,尤其是“十四五”期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作为总量控制因子的减排工作需要创新和挖掘,全县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较大。“十四五”时期,环境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污染物介质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向工业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物类型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向区域、流域转变,这些转变将会为彭泽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逐步递增的污染减排压力。“十四五”期间,彭泽县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总量将显著提升,建成区面积和常住人口将进一步增加,预计废水排放量呈上升的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减排任务仍然艰巨。随着污染减排的不断深入,化学需氧量在污染减排中发挥重大作用的工程减排措施的空间越来越小。二氧化硫排放量趋于稳定,但新增排放量仍然较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呈增长态势。预计“十四五”期间的总量控制体系会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会更加全面和严格,因此“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减排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
环境风险防范难度越来越大。彭泽县作为沿江主要化工企业集中地之一,受前期技术限制和设备老化等影响,在“十四五”期间环境风险将会突显。同时,环境风险防范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环境监管监测能力仍不能完全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环境风险防范难度越来越大。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开创“生态彭泽”建设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接续攻坚、久久为功。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遵循客观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落实最严格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控断面确保稳定在Ⅱ类;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稳步提升,PM2.5年均值浓度持续降低;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给彭泽县的减排控制目标。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温室气体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展望到203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得益彰,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高。
表2 彭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基准值 |
2025年 目标值 |
属性 |
|
(一)环境质量改善 | ||||
|
1 |
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 |
29 |
≤28 |
预期性 |
|
2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1.2 |
≥92.1 |
预期性 |
|
3 |
2 |
2 |
约束性 | |
|
4 |
0 |
0 |
约束性 | |
|
5 |
地下水环境质量Ⅴ类水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二)环境治理 | ||||
|
6 |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
— |
[495] |
约束性 |
|
7 |
氨氮减排量(吨) |
— |
[29] |
约束性 |
|
8 |
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
— |
[204] |
约束性 |
|
9 |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 |
— |
[200] |
约束性 |
|
1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1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13] |
约束性 |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3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四)生态保护 | ||||
|
14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5 |
森林覆盖率(%) |
53.25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
16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不低于市级批复要求 |
约束性 |
|
(五)人居环境改善 | ||||
|
17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8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4.5 |
96.5 |
预期性 |
|
19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40 |
预期性 |
注:[]指五年累计值。
第三章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立足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际,统筹开发和保护两条主线,调整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禁在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造纸、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严控石化、煤化工等产业,优化沿江企业、产业和码头布局。大力推动善水科技、常宇化工、科苑生物、心连心化肥、禾益化工搬迁项目及南方水泥退城搬迁。加快推进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旧工厂、工业园区等用地综合整治,促进城镇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将部分用地尤其是污染土地整治转化为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城乡接合部的社区化改造,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形成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缓冲地带。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遵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全面推进结构调整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建立新上“两高”项目论证复核制度,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狠抓重点领域节能,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全覆盖。有序推进“两高”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逐步建立“两高”项目动态管理台账。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体系。坚持节约能源优先,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配置效率。积极协调、有序推进县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管输天然气工程,增强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力争全县乡镇中心村逐步实现天然气管输。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建设与应用,充分利用彭泽风力优势重点抓好优质风电项目落地。鼓励利用生活垃圾、秸秆、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发电项目。
推动运输结构持续优化。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区域航运中心,大力推进红光铁路专用线项目,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配套物流园区及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
第三节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紧紧围绕“绿色引领、强产兴城、乡村振兴、实干赶超”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深化一、二、三产内部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形成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为支撑、第一产业为补充的良性产业结构形态。推进农业绿色转型,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电器、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现代物流、绿色金融等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绿色融合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向绿色化、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坚持传统产业“减量提质式”发展,鼓励引导优势企业进行靠大联强、借梯登高,以“联合体”形式整合搬迁,增加体量、提高质量,推动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等传统工业提质增效。以矶山工业园区为主战场,加快化工出清、实施技改升级,做精做细产业链条,促进心连心、兄弟医药、善水科技等企业形成相互配套与关联的产业集群,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华孚、培罗成等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减少用工成本,延伸产业链,拓宽产品空间。
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打造规模化经营、新技术应用的样板示范田,探索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绿色农田,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持续稳定推进县域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坚持以“一虾一蟹”为主导,因地制宜发展茶叶、蔬菜、水果、苗木、药材等特色产业。实施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提升行动,重点支持特色农业龙头企业新建精深加工项目。发展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结合特色农业发展,扶持壮大凯瑞、凯琛、中粮、地福来等特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农、农工、农文、农商、农旅全方位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完善农业物流体系,加强农业物流冷链节点建设,节约运输成本,保证农产品的运输质量,积极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产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至2025年,新增3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2个乡村旅游示范基地。
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服务业发展明显提速、比重明显提高、水平明显提升,构建充满活力、就业容量大、社会功能强的服务业体系。加大对物流、金融、科技、商贸、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龙头企业招商力度,积极谋划和建设红光国际港物流园、诺信达电商物流智慧园区、彭浪矶物流园区等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和工程。推进现代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可观光、可采摘、可体验等特性,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业。推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制造业全产业链的竞争能力。围绕国家确定的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催生一批新兴服务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3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在省市内外有影响力的本土企业品牌和活动品牌。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龙头带动、生态培育、需求牵引,加速布局前沿新兴产业。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大力推进物联网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产业、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及区块链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心连心、贝特力、兄弟药业、英科医疗等企业为重点,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升级版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为重点,大力推进“互联网+国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到2025年,建成5家以上智能农业示范点。推进服务业数字化,以红光国际港为主战场,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服务业融合,重点推进智慧物流、智能交通、数字金融等领域发展;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大平台、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监管平台,支持智慧景区(点)建设;充分挖掘我县优秀文化资源打造特色鲜明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验区建设,推动澎湖湾科创园、黄花数字经济产业园、农业园区智创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县数字产业化规模突破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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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绿色生产重大工程 |
1.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行动,力争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30%左右; 2.创建智能工厂,打造省级智慧园区,力争到2025年新增省级绿色工厂1-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 3.推进企业退城搬迁: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复合肥搬迁项目;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项目(二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
1.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0%; 2.实施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强化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排放等综合考评,争取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亿元。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建高标准农田近15万亩;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力争至2025年,新增3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2个乡村旅游示范基地; 3.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凯瑞加工区产业链提升项目; 5.彭泽鲫水产品仓储深加工项目; 6.鄱阳湖水产高科技交易市场项目;
推进雷峰山茶园、绿发农业观光园、乐鸣、芙蓉墩、黄岭等省级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推进农业加工园、特种水产活储交易高科技产业园、中山杉现代林业产业园、天红新农创意园等重点项目。
以产业融合作为关键步骤,以绿发农业观光园、梅花鹿生态产业园、太泊湖凯瑞农业示范园、玲珑花谷等项目为抓手,实施一批3A、4A景区申报创建活动。
建设蔓谷田园综合体项目、马当要塞文化园项目、太泊湖开发区红色旅游(长征主题文化园)项目、“归园”田居项目(青少年科普教育中心)、棉船万里长江第一零碳岛旅游项目、彭泽县长江生态文化创意空间项目、太泊湖马皇山景点建设项目;定山陶博吾文创中心项目、黄岭狄公祠等文化旅游项目、环芳湖休闲康养文旅项目、全县综合性体育馆项目。
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加强天然气管网和储备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天然气主管网湖口至彭泽项目、城区燃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彭湖湾园区新增次高压管道建设项目、矶山工业园区燃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项目、CNG/LNG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江西彭泽核电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红光铁路专用线项目,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
继续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创新驱动“5511”工程倍增计划,确保到2025年,力争新增省、市级研发平台和创新载体6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6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30%。 |
第四节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推广减碳行动激励机制,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引导公众积极践行节水、节电、节气和垃圾分类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扎实开展限塑行动。加大对生态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鼓励绿色出行,加强绿色公共交通建设,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加强绿色消费的宣传与推广,增强绿色消费意识,抑制不合理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等环境标志的认证,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到2025年,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形成崇尚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
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行动。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党政机关要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放日,推动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第五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并实施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督促指导九江南方水泥、兄弟医药、禾益化工等重点排放企业完成碳排放核查工作。分解落实达峰目标任务,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推动建立以峰值目标倒逼碳减排的新机制,加大对江西深冷气体有限公司合成氨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等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应用的扶持力度,确保完成达峰任务。
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推进医药、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技术升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南方水泥采用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原辅料生产水泥。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稳步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公共停车场等主体配建专用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深化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体系。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设施、道路、绿地、水体等功能区,加强县城及各乡镇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两湖”治理和长江干堤、芙蓉堤、棉船堤等堤防提升加固工程,提高县域内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能力,消除病险水库(闸)安全隐患,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提高市政设施适应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造供水管网及净化设施,保障供水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新建聂家山备用水源,提高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提高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大力实施公路防灾减灾救灾工程,提升交通设施适应能力。
深化低碳、零碳、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有序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创建,选取一批农业产业园、旅游景区、社区开展近零碳产业示范工程、近零碳建筑示范工程、近零碳交通示范工程、近零碳能源示范工程、近零碳生活示范工程和森林碳汇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棉船洲近零碳或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加强低碳试点示范能力建设,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碳普惠和林业碳汇等低碳新领域试点建设,推动彭泽县争创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实践。推进实施一批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
稳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培训,提升县直各部门、各乡(场、区)镇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组织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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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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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示范项目 选择典型区域典型行业,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示范,推广一批技术和经验。 (二)近零碳排放和碳中和示范工程 以省级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县、低碳旅游景区、低碳社区、低碳农村、低碳产业园等为抓手,推进近零碳建筑示范工程、近零碳交通示范工程、近零碳能源示范工程、近零碳生活示范工程和森林碳汇示范工程。推进棉船洲近零碳或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 (三)非碳减排示范工程 选择典型规模化养殖区域、化工行业企业等,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示范项目,推广相关示范技术。 (四)温室气体观测网络建设工程 初步构建县域温室气体观测网络。 |
第四章 坚持“三个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减量削减或等量替代。开展VOCs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审核企业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报告,摸清VOCs底数,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掌握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全面实施VOCs污染整治行动,持续开展VOCs专项整治工作;加强VOCs监测,在排放源和厂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控制VOCs排放强度。
加强VOCs源头替代、高效治理和无组织排放管控。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严格落实《九江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治理提升工作,有机化工和医药化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加强全县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和油墨生产、印刷等行业按要求推进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鼓励采用预处理后吸附再生、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逐步淘汰低效VOCs治理工艺。以含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等五类排放源为重点,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管控无组织排放。
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持续扩大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范围,引导国III及以下柴油车辆(含客车)提前淘汰。提高在用柴油车检测标准,推进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改造达标和淘汰。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持续开展黄标车、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闯限行区联合电子执法,推广黑烟车夜间抓拍。开展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检查,继续实施重型柴油车OBD尾气实施监测及数据联网,加大车辆排放环保监测。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制度,全面推行编码登记,严厉打击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的现场监督抽测,探索推荐电子标签、电子围栏、远程排放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强化排放监督管理。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及工程车辆使用清洁油品管理,施工工地实施油品直供等措施。推动红光国际港等主要港口岸电使用率达到100%。
强化扬尘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城区扬尘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利用施工视频监控平台,实现施工扬尘在线实时监管,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八个100%”措施。推进矿山扬尘整治,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加强采矿山粉尘控制,所有矿山落实扬尘粉尘治理措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依法打击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行为,完成长江沿线33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本解决重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脏车入城以及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
强化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对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污染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严查在禁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城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并达到排放标准,开展露天烧烤摊点专项整治。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运作机制,努力开拓秸秆综合利用新渠道。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可燃物。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部门、人员、任务、措施、奖惩“五到位”。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加强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加强与县气象局及各乡(场、区)镇政府等部门的合作,组成联合会商研判,加强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编制《彭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坚决执行减排措施,采取有效监督,定期更新限产限排清单和施工工地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配合九江市建立常态化区域响应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江西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对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实施统一的响应程序。
强化燃煤锅炉废气精细管控,巩固燃煤锅炉工作成效,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导热油炉改为集中供热或使用清洁能源,依法严把准入关,不再审批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深化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摸清VOCs底数,编制全县VOCs排放清单,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掌握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对VOCs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工程 以建筑、有色、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工业炉窑的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 (四)老旧车船淘汰项目 重点实施老旧机动车、摩托车、挂车、乡镇客运车淘汰及老旧船舶拆解工程。 |
第二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优化实施以马当、香口国考段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实现主要以芳湖、太泊湖和长江干流彭泽段为重点的河流湖库、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全覆盖。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面管理。提高河(湖)长制管理效能,深化实施“河湖长制”,强化河湖整治和管理,全面推进长江、太平河、浪溪河、东升河及杨梓河等主要河流源头区,太泊湖、芳湖等重要水源涵养区的“河湖长制”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坚决“管住船”。
落实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管管理,建立完善的流域空间管理体系和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河湖水体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施一批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类项目。建立水功能区保护制度,健全水功能区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区划定与整治、监测能力建设、应急预案、管理机构制度建设等管理与保护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生境保护,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县水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达标水功能区数量明显增加。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完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持续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体化建设,坚持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不定期开展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饮用水安全。整合优化水源地划定方案,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2025年,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全面推进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环境风险的饮用水水源地,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到2025年,完成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体系建设。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重点排污企业要逐一建立应急预案;在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控,及时发布信息;建成备用水源地和制定备用水源方案;形成饮用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预警和水厂处理预警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列入各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
推进“一江两湖四河”治理工程。继续推进芳湖、太泊湖涝区治理工程,加强“一江两湖四河”水质监测,推进永乐圩等12座圩堤除险加固工程。深入推进河长制升级版,每年每个乡镇完成一条示范河流打造。纵深推进“最美岸线”,完成芳湖最美岸线打造,启动太泊湖最美岸线打造。推进麻山导托渠清淤整治工程,提高麻山导托渠过流能力由现状30m3/s达到设计流量50m3/s,保障浪溪水库来水及时导排至外江。
实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推进芳湖、太泊湖和浪溪水库等重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划定以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一公里为界的保护线,建立水环境保护屏障,综合整治保护线内的污染企业。定期评估长江干流沿岸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沿江涉危、涉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强化新建涉危涉重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评估和监管。
加大生活污染减排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位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合理范围内的村镇,污水可纳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用净化沼气池、小型人工湿地等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分散处理。加强现有管网漏损检测与修复,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与城镇污水收集率,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提升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配套管网,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加大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力度,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到2025年实现集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消除农村V类和劣V类水体,重点做好农村面貌改新、设施改造、功能改善、环境改优等“四改”,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清单化持续推进制造、制药、化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废水处理设施优化升级。强化“十小”企业清理取缔高压态势,防止已完成取缔的“十小”企业死灰复燃。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未来入园企业,出台产业布局、入园门槛、品种限制、基础设施、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内容的园区转型升级方案,严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从源头上为园区生态环境添保障。推进彭泽工业园区“一企一管”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工业污水排放管理模式。强化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鼓励其他排污单位进行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证后执法监管,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和依法排污行为,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提升港口经营企业做好船舶污水、油污、生活垃圾的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严厉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
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完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卡。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结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到2025年,完成县境内主要河流、湖库入河排污口整治,初步建成统一的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全县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整治,完成流域排污口监测网络建设,建成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
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名册台账。科学制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厕所粪污等治理工作相衔接,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健全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发挥村民主体地位,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努力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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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碧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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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加快推进澎湖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定山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污染物减排。 (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集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主干管网和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项目。实施太泊湖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提升江西三峡集团环保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三)芳湖、太泊湖涝区治理工程 加快芳湖和太泊湖2座高排机站建设,有效解决两湖流域(芳湖、太泊湖)乡镇排涝防洪安全。 (四)麻山导托渠清淤整治工程 提高麻山导托渠过流能力由现状30m3/s达到设计流量50m3/s, (五)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深入全面实施黑臭水体整治,主要实施截污工程、河道内源治理、水系沟通、活水循环等。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河道生态修复与生态景观整治、引水补水等措施。加强对城区内河塘、沟渠的巡查和整治,以社区、村(居)为单位,以垃圾和污水直排口为重点,对辖区内的明沟、暗渠等小水系进行整治,切实杜绝城镇生活污染源对自然水系的污染,严防水体发黑发臭 (六)入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开展长江及主要河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七)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有序推进全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实施“一江两湖四河”(太泊湖、芳湖、杨梓河、东升河、浪溪河、太平河)流域乡镇新建污水处理站、一体化集装箱式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提升泵站以及污水主干管网和配套设施等项目。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项目。 (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程 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包括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隔离护岸、疏浚清淤、湖岸生态修护、防风固沙、人工湿地、护栏网、标识标牌等建设。 (九)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实施农村农田化肥农药减施、推广有机肥;因地制宜提出生态沟渠、植物隔离条带、净化塘、地表径流收集池建设;开展农田退水期间的污染物浓度控制等。 |
第三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在重金属累积性较高的区域禁 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周边,不得新建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深化农用地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成果运用,建立农用地类别动态更新机制。进一步查明农用地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检测,系统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针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大力推行秸秆粉碎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菜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对于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区域加强预警提醒。以农产品超标区域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成因分析。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深化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业园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健全并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加强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共享,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数据纳入相关基础信息平台管理。
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土壤治理修复主体和要求。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典型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根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优化制定土壤环境修复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和修复目标。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优先在污染农田、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矿山等典型污染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深入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和废弃矿山整治。采取缩点、减量、限期、复绿等措施,继续推广绿色矿山的“五化”及“七个一”标准的“彭泽模式”,全面实行“一矿一规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在建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全覆盖,废弃矿山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受损山体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并落实地下水常规监测制度和方案,定期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做好地下水资源监测工作,严格实施地下水开采总量和水位双控制。
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完善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污染源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准入管理。积极申报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组织各乡(场、区)镇申报防渗改造试点项目、封井回填试点项目、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
第四节 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处理能力
推进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市场化运作,提高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推动企业自主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实行排放固体废弃物许可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抑制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按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种类以及性质向固体废弃物产生者征收费用,对排放固体废弃物超过排放许可限量的单位,要给予经济的和行政的处罚。
控制农业废弃物污染。制定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坚持减量替代,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化肥和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配方肥;坚持减量控害,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重点是科学用药和精准施药,加大绿色防控力度,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支持发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坚持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一方面,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推广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另一方面,支持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在种养密度较高的地区和新农村集中区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坚持五化并进,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重点是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实现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规范污染防治措施,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节水改造、粪污贮存、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深度处理等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覆盖全县农村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乡镇、村配套建设密闭式清洁站,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整治行动。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合理规划现有收运站布局建设,避免中转过长,降低运营成本,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注重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完善权限废旧用品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实行垃圾分类弃置和分类收集,提高废弃物的利用率,减少垃圾清运量的同时,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减少污染。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加强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垃圾填埋场的环境进行系统监测。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提高垃圾填埋场运行和管理水平。
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落实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台账制度、申报登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行为,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开展危废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在线备案,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搬迁关停中的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风险,持续依法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工业废盐、含砷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解决工业废盐、含砷废物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短板和不足问题。开展汽修、涉重金属、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管理体系,强化对农村卫生院所、诊所的管理,合理布设医疗废物收集点,全面实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制定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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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土壤和固废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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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 主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修复。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废弃矿山绿化提升工程。重点提升恒盛、浙彭采石场等4个废弃矿山绿化质量。 2.在建矿山绿色创建工程。继续开展金力石矿业等在建矿山绿色矿山创建。 (三)地下水保护与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针对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实施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在全县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推进各地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五)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保障工程 建设提升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条件成熟的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含砷废物等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工程。 (六)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补短板工程 重点推进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 |
第五章 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各类环境保护规划等重要规划,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保护生态空间,充分利用全县丘陵山地、河流、绿地及生态隔离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体系。培育和强化“山、江、湖、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人文与自然景观紧密交融的生态城市形象。
建设生态保护网络屏障。依法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等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防护林带建设。重点加强自然公园和桃红岭梅花鹿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建设更多乡村森林公园。
扩大城乡绿色空间。加强城区生态景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区多元增绿,加快道路绿地景观、滨水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地下空间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加强城镇绿心、绿道、绿网建设,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大力开展城市“双修”,重点推进双峰尖国家森林公园、龙城公园、朝阳公园、梅岭公园等建设,实施沿江景观提升和亮化改造工程。规范山南新城建设,依托自然山体、湖泊水系、交通干线、绿化走廊等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扩大城市生态空间,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整体推进功能性小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美丽乡村绿化示范建设。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以长江彭泽段、芳湖、太泊湖、浪溪水库、白沙水库、余家堰水库、杨梓河、东升河、浪溪河、和太平河为主体的“一江两湖三库四河”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森林质量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护好山脉、森林、水系、湿地、物种等生态资源,持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守湿地面积保有量红线,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占补平衡等管理制度,确保全县湿地总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减退。到2025年,全县重要区域森林“四化”改造基本完成,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3.25%及以上。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区域生态廊道,增强生态安全屏障、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连通性。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成效评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成效情况。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加大预防保护力度,严格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控人为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针对因矿山开采、崩岗等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积极开展水土流失形成机制及治理技术研究;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并举,科学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大力推进流域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建立县、乡、村多级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三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与管理。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对长江彭泽段、芳湖以及太泊湖湿地的保护,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生态建设为辅的方针,加大自然植被保护力度,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脆弱区和敏感区的恢复与治理。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强化以梅花鹿代表的的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工作,继续加强桃红岭梅花鹿保护区建设,开展桃红岭梅花鹿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珍稀候鸟栖息地环境。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建设重要原生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整体保护网络,逐步提高重要生态空间的连通性。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封山育林、补植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生态恢复措施,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推进重要物种遗传基因库和档案库建设。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体系,实施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和登记。提升种质资源库(圃)等保存能力,加强遗传资源数据库、多部门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和科研联合平台建设。强化生物遗传资源进出口管理,严控彭泽县境内特有珍稀生物遗传资源流失海外。
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健全彭泽县生物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生物安全查验能力,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外来入侵水生动植物的物种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精心打造一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加大彭泽县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或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早日争取达到示范县要求,加大彭泽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力度。以芳湖、太泊湖为“两翼”,打造现代农村的彭泽样板,因地制宜,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加强农村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彭泽县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结典型案例,提炼出彭泽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路径,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和经验,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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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生态保护领域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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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在太泊湖、芳湖冬候鸟栖息地以及梅花鹿自然保护区等区域重点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二)临江低产低效林林相改造工程 在红光至马当临江面实施林相改造工程。 (三)邻都农林综合体项目 建设集休闲观光、康养、精品苗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项目
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及省级生态县。 |
第六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加强源头防控与风险评估。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预案评估排查制度,实施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与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主体责任,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定期开展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增强应急监测能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有条件的企业根据风险源物质特性、应急防护要求贮备应急物资,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明确调用物资的联系方式和调用方式。
加强工业环境风险防控。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强化产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动态监管环境风险源,完善园区和企业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设生态隔离防护工程。优化长江沿线工业布局,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范围禁止新建各类工业项目。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健全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第二节 严格化学物质风险管控与尾矿库治理
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严格行业准入,强化新化学物质管理。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管控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削减淘汰一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实施危险化学品禁运,同步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绕行运输方案。
加强尾矿库等矿山污染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治。强化尾矿库、矿坑隆口、采矿废石堆场、冶炼矿渣堆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新建(改、扩)尾矿库和各类渣场环境准入,持续推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源头减少尾矿排放。健全尾矿库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提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
第三节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落实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台账制度、申报登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行为,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开展危废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在线备案,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搬迁关停中的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风险,持续依法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开展汽修、涉重金属、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医疗废物监管。完善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管理体系,强化对农村卫生院所、诊所的管理,合理布设医疗废物收集点,全面实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制定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节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
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配备完善辐射剂量报警装置等硬件设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辖区内核设施、放射性物品运输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管。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排查,实行台账监管,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抓好放射源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闲置、报废放射源、射线装置依法安全保存、处置。加强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的管理。
不断提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的辐射监测网络,实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全介质和全方位覆盖,加快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辐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制定完善辐射污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检验性或示范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加强指导,统一协调,提高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应急事件。
第七章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
落实领导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深化完善区域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目标评价考核,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指标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将规划水、大气等主要环境指标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乡(场、区)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禁止环境失信企业向政府提供产品和服务。推行约束与激励并举的管理制度,鼓励排污企业自觉加强环保制度建设,主动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大治污减排力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损害赔偿、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在线监控、应急处置等措施,切实提高治污水平,坚决做到达标排放。
第二节 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建设
严格环境执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等机制,加强环境执法机制创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发挥统一监管职责,督促乡(场、区)镇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将执法、监管、整治和协调工作职责履行到位,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的法律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发现与整改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督导,加强与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衔接沟通,组织有关部门对历年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并督促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第三节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
完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等环境要素以及县、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优化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和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推动“十四五”乡镇地表水监测建设,完善全县主要江河湖库及重要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和频次,建设全县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水质理化性质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和物理生境监测;在城区空气站点和工业园区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和臭氧立体综合观测系统;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整治工程,建设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县级土壤质量监测网络,在土壤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实行污染物监测。构建“十四五”考核监测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配备高性能环境应急监测车等相关设备。完善环境监测、环境预警、应急管理等综合性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层级分明、职责明确的环境监督网格化体系,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督网络,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强化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互联网+等现代监测技术手段,做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执法全覆盖。建设县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执法现场配备便携式检测分析仪器、环境执法用车、卫星定位仪、执法记录仪、卫星电话、望远镜、暗管探测仪、报警装置等设备,强化无人船、无人机、自动化分析设备等信息化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实施秸秆焚烧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县控以上工业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健全监测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做好环境质量信息报送及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推进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以“智慧环保”建设为核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遥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环境监测监控、移动执法、污染物综合管理、危废智能监管、环境应急、环保信息发布等信息化应用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的环保大数据平台,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实施生态环境智能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平台、成果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环境应急指挥管理系统、环境执法应用系统等项目。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理机制
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将环境教育列入各类培训、教学、公益宣教计划,积极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家庭系列创建活动,培育生态环境意识,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低碳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价值观。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宣传教育。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开设环境保护新闻报道专栏,公开曝光环境违法事件。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络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全民参与环境治理意识和能力。
强化社会团体参与。重视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等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落实国家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发挥环保志愿者组织作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要建立沟通、交流机制。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彭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乡(场、区)镇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抓细规划体系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实施,确保规划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县级政府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投资重点,切实推进饮用水源保护、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农村环境保护等环保薄弱环节的各项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PPP、BOT、TOT等不同融资形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强化环境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切实发挥效益。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气象等部门和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全面、职责明确的铁军队伍。各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着力加强乡镇的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等急需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生态环保人才业务本领。
第四节 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考核方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年度调度、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价,综合判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提出加快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五节 提高公众参与
加强对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众规划参与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以居民环境需求为导向,建立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求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定期沟通、平等对话的交流平台,鼓励公众按照法定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附表
彭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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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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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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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示范工程 |
推进棉船洲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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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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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采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设备。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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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激光雷达建设项目 |
在中心城区、工业园上风向布设1台大气臭氧激光雷达。 |
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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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拟建设2套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设备,全面提升污染防治的现代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
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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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主要建设秸杆收集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发电系统、有机肥生产系统等。 |
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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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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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 |
建设县域备用水源地。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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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湖湾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6万t污水处理厂建设(含定山污水处理厂3万t)。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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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湖湾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英科) |
日处理2万t装置。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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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学校、小区、老农业局片区、文昌宫东片区) |
本工程对老城区31个棚户区,35个居民小区,8个学校雨污管网进行改造。并对棚户区采取相应的改造措施,达到雨污分流效果。 |
住建局 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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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示范项目 |
新建14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和配套污水提升泵站以及17个集镇污水管网和配套设施。 |
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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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
新建雨水管道及箱涵总长15.09km。 |
城管局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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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彭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
对彭泽县15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合流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
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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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清淤工程 |
定山镇日光村时家老屋、沙港自然村庄等山塘、沟渠清淤;马当镇两湖及山塘、沟渠清淤工程(二期);上十岭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黄花镇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芙蓉农场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天红镇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黄岭乡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太平关乡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杨梓镇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东升镇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浩乡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浩乡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浪溪镇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龙城镇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红光山塘及沟渠清淤工程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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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城乡一体化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
6座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杨梓、太平、浩山、东升、上十岭、黄花)保护工程,管网延伸、改造。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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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饮用水源地 |
童家垅水库(乡镇级)、石站垅水库(乡镇级)。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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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珍珠湖、钓鱼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清除珍珠湖底泥约2.49万m³;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45km;水生态修复水域面积约0.076km2,包括沉水植物栽植挺水植物栽植;生态步道约4.5km。 |
住建局 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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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秀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1.新建截污干管约8km; 2.清除底部淤泥量约10.3万m³; 3.新建秀水河两岸生态边坡防护约5km。 |
住建局 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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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南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1.清除淤泥约15万m³; 2.生态边坡防护约3km: 3.生态游步道建设约2公里,水生态修复水域面积约0.2km2,主要种植沉水植物和挺水植物。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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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双峰尖周边山洪水治理工程 |
1.新建截洪沟,5.2km; 2.新建dn800雨水管道长度为500m,雨水检查井20座; 3.新建5m高片石混凝土挡墙长度为5.1km。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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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厂片区低洼易涝点治理 |
将沿江路到现状闸口处的道路面标高抬高到21.6m(吴淞),总长度约500m,路宽7m。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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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鼎大市场片区低洼易涝点治理 |
对石步岭水库溢洪道清淤除草,增加底板和格栅,沿着龙鼎大市场道路外侧增设截洪沟,对现状d1200排水管进行CCTV检测并清通,如果检测后无法利用则重新敷设300米d1500排水管接入塔桥路雨水管。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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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爱国圩等7条千亩圩堤除险加固工程 |
保护耕地14200亩、保护人口26500人,加固堤长21.265km、整治建筑物14个等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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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浩山乡梅岭村等37个洪患村镇洪涝治理项目 |
河道疏浚、卡口河段扩宽、岸坡整治、清理河道杂物、新建建筑物等综合治理河段长度60.07km。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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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浪溪镇麻山、百圩河治理工程 |
河道疏浚、护岸护坡、新建建筑物等,综合治理河长14.25km。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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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小型水库攻坚行动及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
水库的大坝、溢洪道及出水渠、涵管和进库公路进行完建和水毁修复。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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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中型灌溉排水泵站项目 |
39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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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山塘整治项目 |
万方以上山塘1355座,万方以下山塘2136座清淤、护砌整治。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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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太泊湖高排泵站项目 |
新建太泊湖泵站装机3300kw。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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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江河片区防洪排涝治理工程 |
1.新建雨水管道总长3.04km;2.路面修复工程9500m³;3.对秀水河进行清淤量约103000m³、对秀水河两岸边坡防护总面积约60000m³;4.土沟进行整治长度共1496米。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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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彭泽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
新建雨水管道及箱涵总长15.09km。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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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鼎大市场片区低洼易涝点治理 |
对石步岭水库溢洪道清淤除草,增加底板和格栅,沿着龙鼎大市场道路外侧增设截洪沟,对现状d1200排水管进行CCTV检测并清通,如果检测后无法利用则重新敷设300米d1500排水管接入塔桥路雨水管。 |
住建局 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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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长江干堤加固整治工程 |
按照3级堤防防洪标准有关要求,实施堤身加高培厚、护坡护岸、堤身堤基防渗处理、建筑物加固等。 |
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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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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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提升工程 |
天平采石场、恒盛采石场、浙彭采石场绿化提升。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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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绿色矿山 |
三坂矿山、南方水泥矿山。 |
自然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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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项目 |
对全县1.6万余亩受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措施。 |
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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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
提升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对工业废盐、含砷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新建工业废盐综合利用项目与含砷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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