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彭泽县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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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2-11 15:27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县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565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565 公开日期: 2026-02-11 有效性: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山南新区行政大楼7楼,邮编:332709,电话:0792-56258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公众关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民生实事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采取文字、图文、漫画、访谈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信息可读性和传播力。2025 年,彭泽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774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18条,“彭泽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39条,公开范围和深度持续拓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2件,其中4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从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到归档,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工作标准。加强政策文件梳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更新现行有效文件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杜绝涉密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整合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渠道,构建“一站式”信息公开平台。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精简重构,并上线“彭小鹿智能问答助手”,精准回应群众咨询,提升群众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自查自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形成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52

行政强制

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5

2

2

11

0

0

0

0

0

2

1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公开能力不均衡:乡镇及部分县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业务能力和精力有限,导致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缓慢,公开质量参差不齐。

2.跨部门信息协同公开机制不健全:部分涉及多部门协作的重点工作,存在信息分散公开、发布不同步的情况,缺乏统一的协同公开流程,导致公众难以获取完整、连贯的信息链条。

(二)改进情况

1.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对部门乡镇的日常工作指导,共享工作经验和资源,推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

2.完善跨部门协同公开机制:明确涉及多部门的公开事项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职责,制定统一的信息归集、审核、发布流程,实现重点工作信息实时互通,确保相关信息同步公开、内容一致,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本年度我县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县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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