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彭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 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彭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在彭泽县政府网站开设了栏目的部门单位,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表格等信息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二、审核标准
要求发布信息政治立场鲜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彭泽县情和工作实际,内容主题积极向上;符合保密相关规定,提前预判舆情风险,杜绝涉密和隐私信息;内容真实,时效性强,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审核流程
各单位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程序,规范填写“三审三校”审批表并存档。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一)初审初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把好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固定用语、文字表述、人名及地名等内容表述不规范的情况。对是否符合保密要求、单位工作实际、网站栏目规划等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二)复审复校。由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负责,把好政策关和保密关,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等进行复核。并对照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范围,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必要性、准确性全面审查,并提出是否符合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意见。
(三)终审终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确保稿件的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彭泽实际,并对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作出预判,对提出的公开审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可以公开的最终意见。
信息经终审终校通过后,由信息采编人员依程序进行发布,并在后台同步上传《彭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转载信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落实政府网站检查指标、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确保本部门本单位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合规达标。
(二)严格审核内容。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发布包含淫秽、赌博、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内部信息,以及正在酝酿处理或暂时不宜公开的内部事项,均不得通过网站发布。凡涉及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卡账号、个人通讯方式等公开可能会对公民个人或第三方造成困扰或损害的信息,未经脱敏处理均不得通过网站发布。不得发布或转载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涉及易引起争议或炒作的敏感内容,不得转载身份不明的网站、新媒体、自媒体等发布的信息。信息发布单位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严肃责任追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发布或转载信息内容失实、更新不及时、舆论导向出现偏差、出现失泄密事件等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转载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人员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附件:彭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彭泽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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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初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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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复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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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查意见 |
签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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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终校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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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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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为各部门履行“三审三校”制度内部审签表,所有流程相关人签字后,信息采编人员方可依程序发布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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