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秘〔2020〕55号)要求,彭泽县深入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指引,结合县、镇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