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关于彭泽县2025年拟取消廉租房动态管理核查部分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通告
信息类别:
住房保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5-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61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614
公开日期:
2025-05-09
有效性:
关联导读: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彭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彭府办发〔2024〕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相关部门对公租房承租家庭实行动态管理,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核查结果通告如下:
江河二期小区5户、丁家咀小区24户、民德一期小区80户、民德二期小区44户、民德三期小区54户家庭因家庭条件发生变化、收入超标等情况,不再符合廉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经住房保障部门研究决定,限于2025年6月30日前,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对象主动到县住建局五楼(住房保障中心)完成整改工作,逾期未改的,将名单在媒体上公示并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启动强制清退程序。(咨询电话:0792-5661208)
特此通告!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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