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关于彭泽县2025年拟取消廉租房动态管理核查部分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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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5-09 17:07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住房保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5-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61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614 公开日期: 2025-05-09 有效性:

关联导读: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彭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彭府办发〔2024〕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相关部门对公租房承租家庭实行动态管理,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核查结果通告如下:

江河二期小区5户、丁家咀小区24户、民德一期小区80户、民德二期小区44户、民德三期小区54户家庭因家庭条件发生变化、收入超标等情况,不再符合廉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经住房保障部门研究决定,限于2025年6月30日前,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对象主动到县住建局五楼(住房保障中心)完成整改工作,逾期未改的,将名单在媒体上公示并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启动强制清退程序。(咨询电话:0792-5661208)

特此通告!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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