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关于清退已分配闲置公租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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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8-01 16:17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住房保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3439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3439 公开日期: 2024-08-01 有效性:

关联导读:

彭泽县公租房各承租户: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规范运营和使用,完善退出机制,现拟对闲置6个月以上的29户承租户(山南隧道公租房小区1户、民德小区11户、江河二期公租房小区3户、丁家咀保障房小区14户),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由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承租的房屋。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承租户送达,现依照法律程序,再次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请相关承租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未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则按规定收回房屋,原承租户继续按公租房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腾退房源纳入下一轮摇号分配范围。

附件:《彭泽县已分配闲置明细表》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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