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关于清退已分配闲置公租房的公告
信息类别:
住房保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3439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3439
公开日期:
2024-08-01
有效性:
关联导读:
彭泽县公租房各承租户: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11号)、《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规范运营和使用,完善退出机制,现拟对闲置6个月以上的29户承租户(山南隧道公租房小区1户、民德小区11户、江河二期公租房小区3户、丁家咀保障房小区14户),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由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承租的房屋。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承租户送达,现依照法律程序,再次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请相关承租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未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则按规定收回房屋,原承租户继续按公租房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腾退房源纳入下一轮摇号分配范围。
附件:《彭泽县已分配闲置明细表》
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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