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源头防范,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要求,确保整治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1.危险化学品。抓好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等环节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存在高危工艺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落实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油站企业要严格规范员工操作规程,严防因操作失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严格对照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停产地下矿山水害、大型采空区、下游情况复杂的排土场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专项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和日常监控,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3.消防安全。突出抓好车站、学校、商场、电影院、网吧、市场、医院、养老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密集建筑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电气线路及设施的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道路交通。加强“两客一危”、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督促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开展“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两客一危”、校车、货车、农村面包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打涉牌、涉酒、涉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5.水上交通。结合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船舶长期逃避海事监管、“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涉海运输源头管控;加强对“三无”船舶、非法采运砂船的源头管理,改善砂石运输环境;进一步强化渡口渡船及汽车轮渡安全监管,推进渡口渡船及汽车轮渡安全规范提升。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打击和查处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
6.小微企业安全检查。着重针对辖区内小微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突出事故多发领域、安全隐患相对集中部位、高危安全风险集聚区。要对排查出的企业隐患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治到位,尤其要抓好危化品使用、火灾安全、用电安全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整治。同时,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占比较高事故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小微企业生产安全。重点针对租赁厂房建筑安全、租赁主体资格、安全管理责任、作业现场安全、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铁腕执法。全面治理厂房租赁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
7.建筑施工。对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
8.特种设备。突出抓好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液)体充装站、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监管,对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厅、食堂、饭店的钢瓶进行全面检查,规范液化石油气等气体充装,严禁钢瓶监管体系外循环和过量充装,推广钢瓶电子标签管理。
9.旅游安全。牢固树立“旅游安全就是旅游业生命线”的意识,重点对景区内住宿、娱乐场所、景区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10.燃气。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充装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11.校园安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全面做好高考疫情防控组织工作。督促和指导学校制定工作预案,开展防控演练,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的督导;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防疫物资保障,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和应急处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心理问题干预等工作。同时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利用“省校园防控系统”,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12.其他行业领域。商贸、能源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责任人。
三、检查时间
综合督查分为两轮,第一轮从即日起开始,到9月18为止;第二轮从9月22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由各专委会组织,牵头单位对各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各乡镇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
四、检查范围及方式
重点检查矶山园区、综合园区、澎湖湾园区、钓鱼台园区、黄花小微创业园企业;非煤矿山领域、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安全、商贸安全、旅游安全、城市运行安全、能源安全及乡镇辖属企业等。园区企业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可以聘请第三方共同参与。
五、督查领导小组分工
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集中时间认真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处理;
2.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天必须建立督查检查台账;
3.各督查组检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报到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形成通报。
附件1: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分组表
附件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
彭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分组表
专委会 |
牵头单位 |
被督查 企业(单位) |
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
市监局 |
特种设备企业 |
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
教体局 |
中小学校、幼儿园 |
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
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非煤矿山企业 |
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 |
工信局、应急管理局 |
园区内、外工贸企业 |
道路安全专业委员会 |
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 |
水上安全专业委员会 |
港口航运管理局 |
水上交通企业 |
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
消防救援大队 |
人员密集场所/敬老院 |
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
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
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
住建局 |
燃气企业 |
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 |
商务局 |
商贸企业 |
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
文广新旅局 |
旅游企业 |
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 |
农业农村局 |
农林牧渔企业 |
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 |
发改委 |
能源企业 |
附件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
(填报单位: 单位)
检查单位名称 |
隐患(问题)情况 |
整改措施/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各省、直辖市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