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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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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20 13:34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31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431 公开日期: 2025-01-20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现公布彭泽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彭泽县行政审批局(地址:彭泽县浩山路与龙翔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联系电话:0792-5955180邮箱:pzxxzsp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县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聚焦服务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围绕县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2024年,县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稳步推进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县行政审批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主动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和主体,实现各类信息标准化发布。统筹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定期组织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安全审查。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有效防范泄密风险,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落实我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彭泽县人民政府网站渠道进行公开,积极参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扩宽群众信息知悉渠道。

(五)监督保障

县行政审批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分解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县行政审批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承担的重点工作事项,细化分解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对政府网站检查及第三方评估问题进行整改。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办公室的日常指导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环节衔接有序,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4年县行政审批局没有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县行政审批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体开展情况良好,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改进提升,部分信息审核不严,公开渠道较为单一,覆盖面不够广泛等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规范信息发布时间要求,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和三省三校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将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拓宽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渠道,通过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公开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政务新媒体真正发挥作用,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将政务信息传递到群众“指尖”。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县行政审批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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