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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卫健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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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16 10:42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308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308 公开日期: 2025-01-16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彭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县人民医院旁,联系电话:0792-5663878,邮箱:pzxwjw20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职能职责,我委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法规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等内容。2024年,结合卫生健康工作重点,我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管理,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原则,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内容审查把关,依法依规及时更新我委重要动态。二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定期对目录内的信息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二是社会评议。坚持内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反馈投诉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办好人民放心的健康工作。三是责任追究结果。2024年,我委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形式丰富性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完善公开制度,优化网站栏目,规范信息发布,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我委未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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