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

【行政执法】2024年第二季度彭泽县卫监局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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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7-03 16:40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基本医疗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2587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2587 公开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

关联导读: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或编号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彭泽县大塘足道山南店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翔路3栋07号 张* 公共场所卫生 彭泽县大塘足道山南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彭卫公罚字[2024]第2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史*且(姓名)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8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彭泽县万纳酒店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塔桥路鑫峰大厦 严*平 公共场所卫生 彭泽县万纳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彭卫公罚字[2024]第1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曹*莲、汪*琴(姓名)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8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彭泽县浩山乡海形卫生院 彭泽县浩山乡海形村 张*发 传染病防治 彭泽县浩山乡海形卫生院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2024046 医疗废物长时间暂时贮存,超过2天以上。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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