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
【行政执法】2023年三季度彭泽县卫监局执法信息公示
信息类别:
基本医疗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2012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2012
公开日期:
2023-10-10
有效性:
关联导读: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 彭泽龙晖影院发展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兴路 | 周*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谌某(姓名)等两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彭卫公罚字[2023]第5号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谌某(姓名)等两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8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 高*生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世纪华城****** | 高*生 | 高*生未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彭卫医罚字[2023]第3号 | ①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0000),(没收违法所得:128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
| 石*鹏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太平关乡太平村 | 石*鹏 | 石*鹏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彭卫医罚字[2023]第5号 | ①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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