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控
关于彭泽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水质投诉的专项核查
信息类别:
疾病防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840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4840
公开日期:
2025-09-08
有效性:
关联导读:
2025年9月3日,彭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12320卫生服务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水面漂浮油脂、伴有异味,且部分群众游泳后出现全身皮肤瘙痒等不适。为快速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中心当即安排人员于9月4日赴该游泳馆开展水质管理专项核查。
核查期间,监督人员一方面与游泳馆负责人深入沟通,详细了解该起投诉的受理、核实及反馈全流程;另一方面第一时间联系投诉群众,进一步确认诉求——群众明确核心需求为“暑期人流高峰结束后,尽快对泳池全面换水,提升水质清洁度,保障游泳健康”。

游泳馆负责人介绍,场馆日常严格遵循《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每日落实含氯消毒剂投放、水循环过滤等消毒措施,定期自检泳池pH值与余氯含量;近期未收到其他类似不适反馈,运营中也会主动询问顾客体验。监督人员现场核查了设备运行记录、水质自检数据,并结合7月初“国家双随机”工作中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达标),确认场馆基础管理合规。针对群众诉求,负责人当场承诺:9月4日检查结束后,立即组织泳池全面换水。

此次投诉也暴露出场馆在水质透明度管理、顾客沟通响应机制上的不足。中心监督人员当场提出明确要求:1. 严格执行“定期换水+动态过滤”制度,实时公示水质监测数据,保障顾客知情权;2. 完善每日消毒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消毒时间、药剂种类用量及操作人员,确保“全程可追溯、责任可落实”;3. 建立顾客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水质卫生类问题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避免矛盾激化。
彭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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