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文件/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6324
关于公开遴选彭泽县2024年推动家居下乡暨家居焕新试点工作合作企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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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家居消费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家居消费提质升级,打造节能、安全、舒适的家居生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进一步释放我县农村家居消费潜力,根据《彭泽县2024年推动家居下乡暨家居焕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府办字〔2024〕49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彭泽县家居下乡合作商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打造农村家装样板间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家电、厨卫、家具、灯具、装修建材等销售、生产企业作为此次家居下乡工作合作商户。商户通过在城镇商贸中心、家居卖场、建材市场或新农村,新建成套家装样板间4个+厨卫局部样板间5个,打造体验式消费场景。商家需针对农村市场开发个性化、定制化、健康化智能绿色家电产品,通过新零售、农村电商等方式推动渠道和市场下沉,开展促销让利、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完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促进农村居民升级消费。在设计上注重结合当地文化特色与自然环境,推广绿色建材与节能技术的应用,打造既符合现代生活需求又不失乡土风情的家居空间。深入调研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挑选出既符合农村生活习惯又具备一定现代科技元素的家居产品,如节能灯具环保建材、智能小家电等,有效提升农村家庭的生活便利性和舒适度。对打造家装样板间的市场主体按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

二、报名条件

(一)在彭泽县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的家居市场生产、销售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有合法经营资格,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且信用记录良好;

(三)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售后维保等服务能力;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做到刷卡消费、据实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五)近二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意向实施单位对照通知公告要求,提交遴选申报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二)评审。由彭泽县商务局及第三方组成评审组,确定评审组长,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企业进行答辩,评审组按标准计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家居下乡样板间入围实施单位。

(三)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县商务局官网进行公告,不单独通知,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遴选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样板间建设方案(附件2);

(三)新建样板间费用支出凭证,凭证主要为采购合同(清单)、发票(需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付款凭证(银行电子回单)等;

(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

(七)企业银行对公账号信息。

五、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扫描件一并于2024年12月3日前报送至县商务局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股。(联系人:吴晶,联系电话:15179267753)。

附件1

彭泽县家居下乡样板间合作企业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类型


企业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企业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承诺

我单位按照彭泽县家居下乡活动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彭泽县家居下乡样板间建设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现有生产、运营能力,近二年财务状况。

二、建设内容

成套家装样板间或厨卫局部样板间家装方案,建设内容、主要举措,建成效果等。

三、服务保障

商品送货、安装调试、售后维保等服务能力。

四、效益分析

绿色建材与节能产品应用,有效提升农村家庭的生活便捷性和舒适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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