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32334
彭泽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6
字体:【 默认 超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21〕8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由彭泽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彭泽县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彭泽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7190219,邮编:332700,邮箱:penhuanbao@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做法,及时准确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股室。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工作,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行政处罚28条、环评拟受理公示25条、环评批复公示25条、工作动态52条及其它总计336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服务股,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落实责任到人,指定专人对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同时明确了各股室(单位)责任分工,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常态化运行,我局从以下两种方式加强平台建设:一是以“彭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高效准确的宗旨发布行政运行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如有存在问题及时改进,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2.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网上平台功能,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3.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延伸阅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