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0232
彭泽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25
字体:【 默认 超大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彭泽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彭泽县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彭泽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7190219,邮编:332700,邮箱:penhuanbao@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彭泽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彭泽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多措并举,建立有力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规范,运转正常,在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主动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环评拟受理公示、环评批复公示、空气质量日报、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2020年,彭泽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各类环保信息:行政处罚34条、环评拟受理公示64条、环评批复公示64条、工作动态28条及其它总计300余条,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日报、每季度公开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同时通过各类环保宣教活动主动发放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及环境保护法规类宣传册2000余本,较好的扩大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服务股,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股室(单位)责任分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设立机构信息、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服务、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了网上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5

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12

34

行政强制

3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593.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彭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责任,推进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按时保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和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0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0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延伸阅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