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3-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709358
彭泽县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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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汇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我局以为民、务实、廉洁、高效为目标,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基本原则,抓住关键环节,拓宽、细化环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环保信息公开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环保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环保信息全面、及时和准确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和诚信机关。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在中国彭泽网和彭泽县环境保护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近百。其中工作动态76,政策法规8环境审批12条生态创建2条环境宣教11条,监测数据4条,其他5条;在全县党政办公群和全县工作委员会微信群和QQ群中发布信息60多条,利用本单位一楼大屏公布信息内容60条,彭泽电视台接受采访5回,制作环境综合整治简报4期,环境执法大练兵简报3期等。2016年,我局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1.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推进机制,成立了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6年环保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范围、公开方式和审查办法。不断整合信息公开资源和渠道,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责任考核,推动环保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努力在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2.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答复、归档等程序,并安排专人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相关室、单位提出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答复。对重要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后答复。对依申请公开的环保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答复或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环保部门公开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及指引工作。

    3.注重强化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我局将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各项行政职权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2016年,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针对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固体废物处置等7个行政许可事项,完善并公布运行程序流程图,把许可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4.积极探索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坚持“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应提出理由,不能全部公开的应部分公开”原则,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依申请公开次数较多的环保热点信息,研究建立公开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环保信息公开申请与环境问题信访矛盾化解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不够充实;二是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频率不高。

    四、下步打算和措施

    1.加强环境审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信息主动公开。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重点行业环保核查、生态创建等事项为重点,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监督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

    3.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措施,在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既严格依法,又注意方式方法。完善受理渠道和方式,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4.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方法,提高信息更新频次,使环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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