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着完善的组织及推进机制,局内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内部工作流程规范。
2、在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建立起责任机制。各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查第一责任人,在文件发文单中即与文件同时标注是否公开,局领导最终把关,在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执行中层层把关,建立起完善、安全的制度。
3、设立局门户网站,并设立了环保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排污收费、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违法曝光、公告公示栏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以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5年,主动公开建设项目审批和执法公告公示类信息103条;排污公示类信息2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我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1、机构设置及各自的工作职责,包括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2、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部门,以及是否收费等;3、环境信息,包括按月公布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名单、项目审批结果、环评审批进展情况等;4、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日报等;5、环保政务,包括公布环保执法检查、污染治理、排污收费、重大生态创建活动、自然生态、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科技等相关信息;6、局工作动态等动态类信息。7、环保专题,包括公布污染减排、污染源普查、总量控制计划、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动态和工作报告;8、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9、发展规划信息;10、人事任免信息等。
(三) 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1、县政府网站及本局门户网站。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和县环保局网发布各类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并不断充实网站内容。2、其他形式。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单位公开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全年未接到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免费提供环保信息公开服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