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紧扣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以及全国审计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有效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县审计局审计了2023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截至2024年7月底共审计项目19个,查出问题金额584.66万元、核减政府性工程投资79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实现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持续强化财源建设,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23年县政府狠抓财政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持续跟踪重点税源企业;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挖掘收入潜力,拓宽收入渠道,努力盘活政府资产资源、加快财物处置,确保应收尽收。
全面落实惠企政策,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市场主体。2023年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3.03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5088万元;财政贴息461万元,为761户经济实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减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067.26万元;落实“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205家企业或农户获得贷款4.79亿元,让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市场主体。
优先保障民生投入,持续改善人民生活。2023年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资金投入,全县各项民生支出达36.32亿元。主要安排在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促进教育文旅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
统筹安排重点支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23年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资金在支持产业创新升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城市功能、生态环境治理保障等方面。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守住安全底线。2023年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方面,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及时足额兑现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和离退休人员补贴,其中全县教师绩效工资提高至2.45万元/人.年;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完善确保基层组织平稳运转。在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方面,严控乡镇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资金3066万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政府债务增量,进行债务风险自评和风险预判,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023年通过预算安排、再融资等方式偿还政府法定债务5.79亿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2.28亿元,兑现PPP责任支出1.42亿元。建立隐性债务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完成非平台国有企业债务摸底,将融资平台公司和非平台企业纳入债务范围,进一步兜牢风险底线。在防范资金支付风险方面,落实库款调度机制,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规范“三保”支出。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审计质效。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有效提升效率和提高审计质量。截至目前,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除县财政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1044.04万元未完成支付的问题在继续整改中,其他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切实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19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54万元,上解支出61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574万元,支出总计45949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24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74万元,财政净结转资金7020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57859万元,支出总计254481万元,结余33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可用资金80983万元(含上年滚存结余31804万元),本年支出382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27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执行结果也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县本级2023年度财政收支状况。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资金未使用完毕。
(二)非税结余未及时缴库。
(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利息未缴国库。
(四)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补助配套资金不到位。
(五)困难人员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省级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至市医保基金专户。
(六)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七)围标串标问题。
(八)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备)投放日常管理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4家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在执行财经制度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报账手续管理不规范。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五)小额工程管理不规范。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5个部门单位和3个乡镇(厂)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1个县属国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内部管理制度也进一步完善。但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报账手续不规范。
(二)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三)食堂管理不到位。
(四)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六)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超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不规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全年项目计划4个;计划外协助建设单位目前已完成213个政府投资结算审核项目。项目总送审金额为10.81亿元,审定金额为10.02亿元,核减额为0.79亿元,核减率为7.3%。从审计结果看,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彭府办﹝2021﹞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送审造价超过合同价格10%的项目较以前年度有所减少,但部分项目仍存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签证报送手续不齐全等现象。
五、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
(二)财务报账手续不合规,资金使用不规范。
(三)违规收费。
(四)工程管理不规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六)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七)校园超市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土地撂荒、耕地保护不严。
(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进度缓慢。
(三)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管护不到位。
(四)耕地存在部分“非粮化”。
(五)林业图斑整改后续监管还不到位,造成部分地块成苗率偏低。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入征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的征缴、入库、分配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多措并举推动政府部门和预算单位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三是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做好预算评审和结算审计工作,杜绝高估冒算,同时加快财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确保及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发挥债务资金效益。一是要加快政府平台公司转型,对平台公司投融资要从严管控。二是要严格按规定用途及时使用债务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三是要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加强国资国企风险监测预警,压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责任落实,形成审计整改的整体合力。积极构建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协调推动审计整改问题落实。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强化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时限和目标要求,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报告整改结果,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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