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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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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20 09:00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3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434 公开日期: 2025-01-20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彭泽县司法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联系电话:0792-5660476,邮箱:270471432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彭泽县司法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件,其中包括财政信息6件,部门信息联播25件,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7件,其他类信息2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2项,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回复2项,受理件均按规定及时办理答复,申请公开的内容因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或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坚决落实好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三把关”制度,主动把握舆情方向,合理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提升专岗人员素质能力,同政务公开优秀单位畅通交流渠道,组织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发布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2024年,彭泽县司法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画说彭泽”等政务新媒体为网上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栏目,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推出了“彭泽法治推荐官”系列视频,2024年共推出九期,收获13万阅览量,突出应用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功能,为做好法治宣传和政策解释贡献新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学习交流,提升业务素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运用多方面多维度媒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接受来自人民群众各方面的监督,并建立问题反馈台账,设立回访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权,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3年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6

29

9

56

0

2

23

4

29

0

0

6

2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专岗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是政务新媒体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是政务公开意识需要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对专岗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监督,积极督促专岗人员同县政务公开部门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专岗人员的业务素养,并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规范公开流程,切实提高专岗人员责任意识;

二是优化运用政务新媒体,丰富政务公开宣传方式方法,多运用图解、漫画、视频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正”的话语、“新”的讲述、“潮”的传播,打通基层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在机关内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各股室政务公开意识,明确各领域要求,健全各项业务公开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机制,持续提升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信息处理费”收入项目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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