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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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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16 14:48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320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320 公开日期: 2025-01-16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山南政府大楼313办公室,联系电话:5623701,邮编:332700。)

一、总体情况

彭泽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以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官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2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29条,食品药品监管361条,产品质量43条,市场专项整治32条,登记注册25条,医疗卫生监管25条,价格监管2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63条,其他信息共计3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和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已详细核实具体情况,并按照规范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各项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对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信息公示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与“画说彭泽”App、彭泽热线网等新媒体开展合作,多渠道、多角度展现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普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市场监管职能相关专栏的信息公开,及时公示重点领域、政务动态信息等事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并对上级部门反馈的政务公开检测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定期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切实维护好政府机密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有时不及时,工作规范性、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同时,持续丰富解读材料类型,探索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诠释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多样化的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宣传、机关开放日、政务公开讲等活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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