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县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场、区)镇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对危化品行业、烟花爆竹、矿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进行直接防雷安全监管,以及相应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南核和检测工作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及指导相应的检测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县及以下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事人才工作、纪检监察、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计划财务工作、行政审批工作等。
负责人:黄明凤,联系电话:0792-5673069
办公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洞大道与龙兴路交汇处
三、直属机构
气象台。负责综合业务工作、防灾减灾工作、气象服务工作等。
负责人:陈里峰,联系电话:0792-5670519
办公地址:彭泽县龙城镇文昌宫南岭头
彭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组织实施全县地面和空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管理、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助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协助开展作业装备的年检、维修、保养以及申请、储运、报废等工作。
负责人:陈里峰,联系电话:0792-5670519
办公地址:彭泽县龙城镇文昌宫南岭头
四、负责人:吴慧峻
五、联系电话:0792-5623121
六、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
七、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 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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