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
彭泽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941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2941
公开日期:
2026-07-24
有效性:
关联导读:
| 彭泽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 | |||||||||||
| 序号 | 补贴资金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要求 | 相关政策文件(附文号) | 县区主管部门归口业务股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1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 农业农村部门 | 子女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 | 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 按学期发放,秋季学期在次年5月底前,春季学期在当年10月底前 | 《江西省扶贫办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35号)、《江西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优化雨露计划政策落实的通知》 | 乡村振兴综合股 | 李赛慧18720212206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2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跨省就业交通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在省外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每年度一次性发放 | 每人每年度补助500元 | 年度内发放完毕 | 《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4号) | 乡村振兴综合股 | 李赛慧18720212206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3 | 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 112元/亩 | 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20〕1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农〔2023〕12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字[2026]1号) | 种植业与种业股 | 欧阳照13970275543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4 | 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 15元/亩 | 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6年一次性补充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赣财农指[2026]25号) | 种植业与种业股 | 欧阳照13970275543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5 | 稻谷补贴 | 稻谷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水稻种植户 | 由各县(市、区)根据资金总额及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测算确定。 | 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完毕后立刻组织实施 | 《江西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赣财建〔2023〕26号),各县(市、区)要根据补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补贴方案,细化完善发放标准和流程,落实补贴政策,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户。 | 种植业与种业股 | 欧阳照13970275543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6 | 棉花大县奖励资金 | 棉花大县奖励资金 | 农业农村部门 | 棉花种植户 | 由各县(市、区)根据资金总额及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测算确定。 | 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完毕后立刻组织实施,当年发放到位。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棉花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4〕49号) | 种植业与种业股 | 彭赛华13970283805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7 | 农机补贴 | 农机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实行定额补贴,产品具体补贴额见《江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4〕58号) | 农田农机股 | 夏献忠13479217462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8 |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 80元/头 | 每年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用于补助上一年度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地应当在资金分配结果确定或相关文件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进行信息公开。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4.《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17〕32号);5.《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农函〔2021〕21号) | 畜牧兽医股 | 刘欣然15797971917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9 | 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贴 | 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贴 | 农业农村部门 | 符合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927号)的养殖场、依申请实施“先打后补”的其他养殖场户。 | 补助标准按全省统一强制免疫补助标准:口蹄疫生猪补助经费3元/头·年;牛补助经费5元/头·年;羊补助经费2.5元/头·年;蛋禽(种禽)补助经费0.4元/羽·年,肉禽补助经费0.2元/羽·年。羊小反刍兽疫0.3元/头·年。 | 年底一次性拨付直补资金。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 (赣农字〔2026〕39号 ) | 畜牧兽医股 | 张华才13970255189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10 | 禁渔期渔民补贴 | 禁渔期渔民补贴(社保补贴) | 农业农村、人社、财政部门 | 退捕渔民 | 具体发放标准参照省指导意见 | 逐年补助,15年(2020-2035)完成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20〕4号) | 彭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胡然13907923019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 11 |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 | 农业农村部门 | 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水稻种植小农户 | 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年方案资金总额及农户实际接受服务面积进行测算确定。 | 对本年度参与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的服务面积验收核实完毕后立刻组织实施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26〕13号) | 农村建设与改革发展股 | 韩财波13576233586 | 农业股 | 何小明 0792-567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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