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
彭泽县民政局2026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87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2874
公开日期:
2026-07-23
有效性:
关联导读:
| 序号 | 补贴资金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要求 | 相关政策文件(附文号) | 县区主管部门归口业务股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补贴项目是否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填是或否)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网址 |
| 1 | 高龄津贴 | 民政部门 | 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 每人每月50-500元不等 | 按月发放 | 九江市民政局 财政局 老龄办关于印发《九江市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九民字〔2015〕58号) | 养老股 | 汤银银18720142977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3 | 是 | ||
| 2 | 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民政部门 |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 每人每月50元 | 按月发放 |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规字〔2024〕3号) | 养老股 | 汤银银18720142977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4 | 是 | |
| 3 |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 |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 | 民政部门 | 年满60周岁的低保对象中的完全失能及重度失能老年人 | 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50元 | 按月发放 |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规字〔2024〕3号) | 养老股 | 汤银银18720142977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5 | 是 | |
| 4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低保资金 | 民政部门 | 低保对象 | 城市低保常补对象(A类)标准每人每月1005元,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B类)标准每人每月760元,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C类)标准每人每月640元,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D类)标准每人每月605元,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E类)标准每人每月560元。农村低保常补对象(A类)标准每人每月785元,农村低保非常补对象(B类)标准每人每月496元,农村低保非常补对象(C类)标准每人每月425元,农村低保非常补对象(D类)标准每人每月360元。 | 每月10日前 |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低保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九民字〔2026〕39号) |
社会救助 | 杨浩瀚13870294343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6 | 是 | |
| 5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特困供养补助资金 | 民政部门 | 特困供养人员 | 2025年城市特困人员13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1310元/月,其中全自理人员1025元/月。 | 每月10日前 |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低保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九民字〔2026〕39号) |
社会救助 | 杨浩瀚13870294343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7 | 是 | |
| 6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贴 | 民政部门 | 特困供养人员 | 2026年特困全自理护理补贴110元/月,半失能护理补贴390元/月,失能护理补贴1560元/月。 | 每月10日前 |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低保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九民字〔2026〕39号) |
社会救助 | 杨浩瀚13870294343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8 | 是 | |
| 7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临时救助资金 | 民政部门 | 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 | 小额快救500或1005元/户.次;小额快救外临时救助1005元-6030元/户.次;一事一议6030元至36180元/户.次。 | 随时审批随时发放 |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规字〔2026〕4 号〕 | 社会救助 | 杨浩瀚13870294343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9 | 是 | |
| 8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 | 民政部门 | 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 | 人均救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85元 | 每月发放 |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低保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九民字〔2026〕39号) |
社会救助 | 杨浩瀚13870294343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0 | 是 | |
| 9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民政部门 | 孤儿 |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低于每人每月1940元、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每人每月1450元。(中心城区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每人每月1650元) | 按月发放 |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2024年全市困难众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九民字〔2024〕16号) |
儿童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1 | 是 | |
| 10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 民政部门 |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不低于每人每月1450元(中心城区不低于每人每月1650元) | 按月发放 |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民发〔2013〕2号) | 儿童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2 | 否 | 本县无符合该项补贴的对象。 |
| 11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民政部门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不低于每人每月1450元(中心城区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低于每人每月1650元) | 按月发放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19〕4号) | 儿童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3 | 是 | |
| 12 | 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 | 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 | 民政部门 | 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不低于每人每月1560元 | 按月发放 |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0〕3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4号) | 儿童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4 | 是 | |
| 13 | 孤儿助学金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 | 民政部门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内,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 每人每学年1万元 | 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民字〔2020〕6 号) | 儿童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5 | 是 | |
| 14 |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救助金 |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 | 民政部门 | 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 | 孤儿医疗康复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救助等累计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其中:康复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体检费用每人每2年一次,每次不超过800元;住院服务费用每人每次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 | 半年结算一次。按照发票据实结算。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8〕30 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民字〔2019〕9 号) | 儿童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6 | 是 | |
| 1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民政部门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0元。 | 按月发放 | 《九江市民政局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的通知》(九民字〔2025〕19号) | 社会事务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7 | 是 | |
| 16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 | 民政部门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2870元 | 按月发放 |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民规字〔2025〕1号) | 养老股 | 汤银银18720142977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04 | 是 | |
| 17 | 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 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 民政部门 | 1.具有江西户籍;2.年满16周岁;3.建档立卡人员;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5.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6.按照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指标,有4-6项不能达到的重度失能残疾人。 | 补助标准:600元/人/月 | 按月发放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赣府厅发{2019}4号)》 | 社会事务股 | 时龙军13907022911 | 社保股 | 江丽琴,0792-5670217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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