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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浪溪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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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20 12:13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29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429 公开日期: 2025-01-20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现公布彭泽县浪溪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浪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浪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2-5900309,邮箱:lxzbgs59003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主要类别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共计公开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有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咨询、建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保持专人专岗高效运作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确保政府网站实时更新、及时纠错且冗余信息得以及时清除。优化并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核心内容及适宜形式,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推动各项任务的高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平台维护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备专人负责,专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各村(社区)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发挥网络公开的优势,确保社会群众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明晰政务公开职责,浪溪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同时,接受各级监督,确保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任务交办必有反馈,将政务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

2.强化监管力度,不断健全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测,致力维护政务信息安全性与规范性。同时,充分利用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表现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加强考核管理,以期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3.2024年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尽管浪溪镇政府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果,但与上级部门的期望及民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显著差距。主要问题在于政策解读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尚需加强。针对这些不足,我们计划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改进:第一,健全审核体系,优化发布流程,实施层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高质量,密切关注民众关切点,聚焦核心工作信息进行公开。第二,我们将拓展政府信息的发布平台,探索更为直观、高效的政策阐释手段,以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性,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第三,我们将组织工作人员参与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熟悉操作流程,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效能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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