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4年浪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三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彭泽”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一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4年,浪溪镇政府深入贯彻《条例》,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等6个部门担任成员,领导、协调全镇公开工作。设立浪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挂牌,负责全镇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目前,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购置了专用电脑1台,打印机一台。(二)加强载体建设,构建公开平台。以“中国彭泽”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主站,纵向延伸到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平台内设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办理状态查询等服务。(三)加强研究,提高公开质量。对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方向和可操作的依据。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收集社会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提高,努力树立政府“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镇各部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公开的主要内容本镇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87条;其他类信息25条。
2.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2014年通过“中国彭泽”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258人次。二是其他形式。还以报刊、公开栏、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全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咨询处理情况全镇共接受城乡居民咨询5人次,均为网上咨询,已全部给予答复。(四)收费情况本年度全镇各部门未向组织或个人收取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费用。(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没有出现与本镇部门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5年,浪溪镇政府将按照《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制,强化工作职责,落实督查考核措施,努力建立与浪溪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宣传力度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公开内容。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公开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逐步推进办理程序公开,进一步理清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边界,加快编制主动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目类,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基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快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建立有效、顺畅的投诉救济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地健康发展。指导督促各部门形成稳定及时的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公开统计等相关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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