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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龙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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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1-21 10:58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15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315 公开日期: 2026-01-21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龙城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东风路135号,联系电话:0792-5666501,邮箱:pzxlcz@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线上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等栏目,及时公开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群众关切事项,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医保政策、征兵工作、安全生产、惠民惠农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解读。线下方面,通过政务宣讲、政务走访、群众座谈、“政话龙城”议事平台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5年度,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村(社区)简介19条,重点领域6条,政策文件11条,财政预决算2条,领导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龙城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边界和工作要求,推动信息管理由“被动公开”向“规范管理”转变。围绕法定公开事项清单,定期组织各村(居)和相关办公室开展信息梳理和动态更新,做到公开内容底数清、责任明。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对拟公开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和分层把关,确保信息来源权威、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步强化对涉密事项和敏感信息的甄别筛查,严守信息安全底线。注重提升信息管理的时效性和协同性,建立信息报送与发布衔接机制,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跟踪维护和适时更新,防止出现内容失效、链接异常等问题,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和长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便民利民和规范公开目标,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质效,对现有栏目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平台结构的清晰度和信息查阅的便利性。同步推进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载体和服务设施配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政策查询、信息咨询和意见反馈等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能查到”向“好查、易懂”转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形成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健全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通过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群众评议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性仍需加强。部分信息在收集、整理和发布环节衔接不够顺畅,公开节奏把握不够精准,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整体时效性和连续性。二是公开内容的服务属性有待提升。当前公开信息以工作动态和事项通报为主,政策解读和便民信息的呈现方式相对单一,与群众获取信息、理解政策的实际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长效管理机制仍需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跟踪、复核和反馈机制尚不健全,平台运行维护和内容更新依赖人工提醒,精细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和流程衔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衔接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信息公开的统筹安排,确保信息发布节奏合理、更新及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性和连续性。二是增强公开内容的服务导向。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高频事项,持续优化公开内容结构,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通俗化表达、场景化解读等方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和实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办事和政策理解的支撑作用。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自查整改制度,加强对公开平台运行维护的常态化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由阶段性推进向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转变,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本年度我镇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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