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文件/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4-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2313
2024年龙城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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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深化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督促提醒家长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努力从源头化解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全力减少涉校涉生溺水事故。

二、阶段划分

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结束,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4月25日)。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和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10月10日)。推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逻值守制度。结合全省“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宣传,浓厚全民防溺水工作氛围。发动教师、志愿者上门家访,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事发规律,不断调整优化工作举措,增强工作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总结原因教训,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梳理工作经验,固化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常治长效。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好防溺水安全教育。1、组织开展好校园日常安全教育,继续抓好“八个一”(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召开一次部署会议、上好一堂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默写、开展一次上门家访、发起一次征文活动、持续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措施落实,学校要定期开展防溺水集中安全教育,播放警示片,讲授安全知识等宣传,不断强化学生、家长防溺水意识。2、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专栏、一封信、广播、微信、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自救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防溺水氛围。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宣教力度,宣教做到全覆盖,确保人人知、人人讲、人人防,强化青少年学生主动远离野外水域的行动自觉,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切实筑牢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防线。

(二)完善好防溺水设施建设。各村(社区)要组织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摸排,补齐加密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即: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杆;加强防溺水设施看护管理、定期检查,对损毁的及时维护修缮更新;加强对盗取、损毁设施行为警示教育宣传。公安部门对相关违法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

(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重点对施工遗留的洞坑、人为形成的深水区域、废弃的矿井及沿河废弃路口等隐患地带开展排查,采取封闭、回填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并抓好江河重点区域及乡村水库的监管巡查工作,对存在溺亡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整改方案,迅速启动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监管防护、巡查检查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危险水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巡查检查;对重点区域要指派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各学校要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及时设置警示标牌、装置防护栏,让学生难以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溺水事故的意外发生。

(四)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加强重点危险水域安全管理,积极推动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落地落实,各村(社区)、学校和有关部门压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格局;组织好专门人员定期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能有效制止青少年学生私自下水、玩水行为,确保一方平安。

(五)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救援机制,各村(社区)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各类救援器材,并加强技能培训,确保接到溺水事件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就近有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推动村(社区)和水域管理单位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压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风险。宣传教育要注重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机制,强化考评。镇政府将定期开展督查,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督办落实。本次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平安建设及校园安全工作考评。

附件:

2024年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职责清单

一、村(社区)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好重点危险水域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即: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杆。加强辖区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夏秋季节、高温酷暑、双休日和节假日中小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辖区水域的巡查,排查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加强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镇政府,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二、部门职责

1.镇综治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2.镇教育口召开防溺水动员部署会议,部署防溺水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危险水域隐患治理力度;指导属地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推广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系统,实现常态化安全教育;以新学期开学、中长假期、暑假放假等时期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溺水工作明查暗访,督促地方和学校压实责任、落实措施;指导学校发动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每周至少向家长推送一条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督促家长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通过滚动宣传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造浓厚工作氛围;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落实倒查追责制度,对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地区和学校开展专项督查,适时通报事故调查、问责结果。

3.镇应急办配合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等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4.派出所加强对盗取、损毁设施行为警示教育宣传,对相关违法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完善溺水事故即时救援机制,经常性开展救生演练,提升救援救助能力,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

5.镇卫健办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教育部门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6.镇城乡建设办加强辖区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7.镇交通站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加强对公路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牌。

8.镇水务站加强对管理权限内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类水库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9.国土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辖区采砂(河道采砂除外)、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0.镇宣传口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提醒家长履行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监护责任,营造良好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社会氛围。在溺水事故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坚持正面引导,营造防溺水工作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11.镇民政所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通过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防溺水意识。

12.镇关工委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深入学校、单位、社区、农村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在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劝阻工作。

13.镇团委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节假日期间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14.镇妇联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充分发挥农村儿童之家、“童心港湾”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留守儿童离校期间学习生活。

三、中小学校

1.部署本校防溺水专项工作,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达每一名学生家长,并统一收存回执。

2.坚持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广播系统,利用主题班会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标语横幅、板报墙报、电子屏等方式浓厚防溺水宣传氛围;组织播放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和防溺水“六不”知识默写,批改并留存答卷;定期开展防溺水集体宣誓、安全知识问答等宣教活动。

3.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强化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行为管理,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寻回并告知学生家长。

4.摸排校园及周边学生集中活动区域水情,整治校内水域隐患,提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学校周边水域重大安全隐患。

5.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假期安全告知单、电话联系等方式,假期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溺水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防溺水等安全提醒信息不少于1条。结合“万师访万家”活动,发动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督促家长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

6.积极组织落实游泳课试点。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安全游泳教育教学大纲和训练指南》《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科学设置游泳课程,将游泳技能培养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生课后服务,教育学生用正确的方式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落水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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