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教育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

省教育、公安、市监联合《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6-03 17:51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民办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996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996 公开日期: 2025-06-03 有效性:

关联导读: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做好2025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目标任务,现就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1.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或在考点、学校周边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2.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3.不得发布诸如“押中试题”等有关试题试卷言论。

    4.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收集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真题原卷、参考答案等。

    5.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6.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7.不得违反规范要求,开展高考、中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