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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教育体育局致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和托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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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14 14:33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民办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292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292 公开日期: 2025-01-14 有效性:

关联导读:


尊敬的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深刻汲取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双减”三年成果,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校外培训和托管监管,帮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彭泽县教育体育局特向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发出以下温馨提醒。

    一、学科类培训不参加

    按照中央“双减”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凡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均属违规。敬请广大学生家长不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

    二、非学科类培训要甄别

    1.选择正规合法机构,拒绝非法机构

    建议广大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寒假学习生活,不增加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要涉及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学习内容),家长可通过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选择APP以外的无培训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非法培训机构,加强孩子安全教育,保护孩子健康平安成长。

    2.通过监管平台缴费,切勿私下缴费

    为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到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凡是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或者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的,均属于违规收费。请警惕培训机构以“年卡优惠”“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缴费。

    3.签订规范服务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家长们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和合同并妥善保管。

    三、校外托管要留神

    1.为孩子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要核查其是否证照齐全(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场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是否容易疏散、是否存在消防和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务必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校外托管机构仅提供看管、午休、就餐等服务,不具有办学资质。因此,请家长朋友们不要盲目听信托管机构承诺的培训内容,以免因非法办学被查处导致退费难。

    四、违规培训或托管请举报

    如发现以下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或托管行为:

    1.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无证照;

    2.有证机构在校区以外场所进行营业;

    3.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

    4.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

    5.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费;

    6.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或托管;

    7.在职教师参与违规培训或托管;

    8.其他违规培训或托管行为。

    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附后),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共同营造全县良好的校外培训和托管环境。感谢您的支持!

    举报电话: 0792-7199296


        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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