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 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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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教体字﹝2021﹞168号
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
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高中(含民办学校、特教学校等):
在国家“双减”和“五项管理”双重背景下,2021年12月9日上午在九江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在会上对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征订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严格要求:
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必须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九教发[2021]114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与发行工作的通知》和九教发[2021)64号《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这两份文件(文件附后)要求执行,沿用这两份文件中规定的《教学用书选用目录》和《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严禁征订《目录》之外的教材、教辅。市局将对各县征订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超《目录》之外征订,将把违规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经报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县教体局研究决定:2022年春季我县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教学校等)的教材、教辅选用征订必须严格按照九江市教育局印发的上述两个文件执行,所有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必须是文件规定的《目录》范围之内,严禁征订《目录》范围外的教材、教辅材料。
根据县新华书店反馈的各中小学2022年春季教材、教辅选用征订情况,目前,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辅征订均在《目录》范围内,但是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教材、教辅却存在《目录》外征订现象,甚至是《目录》内的不订,私自订《目录》之外的教材、教辅,这种行为非常危险,请各校及时整改,坚决纠正。
本周教育股将通过县新华书店汇总各校选用征订的2022年春季教材、教辅征订情况,报县局主要领导审阅,并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因此请各中小学高度重视,校长亲自把关,力求2022年全县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教学校)的教材、教辅征订附合国家“双减”政策要求,附合国家“五项管理”中“读物进校园管理”政策要求。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与发行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1]114号)
2.《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1]64号。
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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