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道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九江市道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和和队伍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8人;年末其他人员12人。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347.0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74.52万元。单位2019年下半年从市局下编到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无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6.59万元,占79%;事业收入77.93万元,占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347.06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7.0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59万元,决算数为29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09万元,决算数为20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初预算数为89.50万元,决算数为8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63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万元。
(二)交通运输支出175.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9万元,决算数为1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9万元,决算数为 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公务用车购置0元,上年有2辆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6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总额为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均为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执法执勤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通过国库拨付给预算单位收入,其中:
经费拨款(补助):财政预算内安排拨付给预算单位除办案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
专项收入:单位按规定收取的直接缴入国库的各种专项收入,如排污费、水资源费收入、育林基金、残保金等。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剔除成本性支出后核拨给预算单位的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其他非税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剔除成本性支出后核拨给预算单位的收入,如体彩、福彩等。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合法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四、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五、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
六、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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