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彭泽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全县境内普通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落实公路行业规定、标准,指导公路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县域道路运输体系规划;
3.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4.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执行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执法大队负责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和和队伍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7.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的基本情况
本部门含下属单位1个,现变更名称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人数103,实有141人(其中:财政拨款在职30人、自收自支在职64人、社保退休人员30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员17人),遗属补助3人。
第二部分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收入总额12468881元,较上年增加2158700 元,增长25 %,原因是工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6918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6%,较上年增长52.7%,原因是纳入了下属单位执法大队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其他收入3417459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较上年增长9%,原因是下属单位执行大队的预算外收入增加了;上年结余结转2054504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较上年增长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支出总额12468881元,较上年增加2158700 元,增长2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62888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85969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6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0320元;项目支出1840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1171737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5151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 %;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96902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 %;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659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032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彭泽县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36918元,较2020年增加2421500元,增长68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具体支出情况是: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5694644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42274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本级及下属1个单位(执法大队),机关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5936918元,比上年增加242150元增长68 %。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的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总额为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均为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及本部门(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截止2020年我单位的国有资产总额56850000元,占比97%。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我部门已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安排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592000元。
1、因公出国费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0000元,较上年增120000元,增长4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0元,较上年增120000元,变化的主要原因:1、今年包含了下属单位运管所的车辆,2、交通运输局增加一辆治法车辆。
3、公务接待费232000元,较上年减少128000元,压缩35 %,变化的主要原因:控制接待费的标准和减少接待费的次数。
第三部分 彭泽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通过国库拨付给预算单位的收入,其中:
经费拨款(补助):财政预算内安排拨付给预算单位除办案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
专项收入:单位按规定收取的直接缴入国库的各种专项收入,如排污费、水资源费收入、育林基金、残保金等。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剔除成本性支出后核拨给预算单位的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其他非税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收入:单位收取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剔除成本性支出后核拨给预算单位的收入,如体彩、福彩等。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合法收入等。
(二) 支出科目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安排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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