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红光建材总厂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1-27 11:19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66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366 公开日期: 2026-01-27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电话:0792-5865313,邮编:3327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总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信息公开方面持续深化,以提升政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为核心目标,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等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下是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总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较上年增加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总厂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梳理法定公开内容并及时报送。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办公室负责人协助,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要求,确保信息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总厂围绕便民利民和规范公开目标,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质效,对现有栏目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平台结构的清晰度和信息查阅的便利性。同步推进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开载体和服务设施配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政策查询、信息咨询和意见反馈等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能查到”向“好查、易懂”转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总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办法与评分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与标准。在日常管理中,总厂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与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通过建立信息发布日常抽查和定期排查机制,实现对公开内容时效性、规范性的动态监督。本年度,总厂政务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有序,未发生因信息不公开、不准确等问题引发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总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仍以结果为主,政策解读、决策过程、执行细节等方面的公开不够深入。二是群众参与度不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利用率较低,互动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2026年,总厂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总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总厂重点任务和职工群众关切,细化公开内容,加大过程性信息、背景信息及政策解读的公开力度。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5年度总厂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总厂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