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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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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20 13:19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30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430 公开日期: 2025-01-20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电话:0792-5865313,邮编:3327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总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重点围绕县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等方面实行信息公开,以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总厂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对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文件/通知、乡镇信息联播等方面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信息公开查阅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总厂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总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发布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公开内容建设与信息发布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总厂配合优化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展公开层面,促进政府信息发布力度加大。同时,在总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政务公开向“线下”延伸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

总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内部监督自查,不定期对公开程序、公开内容进行抽查。三是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通过电话、邮箱、来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反馈意见,针对问题逐项核查、落实整改。2024年总厂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场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总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不够,政府网站运维监管仍需强化。二是政策文件宣传知晓度不够,惠民利企政策公众参与力度不佳。

(二)改进情况

2025年,总厂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总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加强与各办公室的对接,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二是提升宣传和互动,通过举办信息公开日活动、制作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增强公众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总厂聚焦重点领域,从严审查、审慎发布各类信息,多方面深化信息公开。一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机关开放日”活动,利用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发布政务信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加强群众对政府职能的了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对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总厂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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