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发〔2023〕4号
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
关于调整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厂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及人事调整,经总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邬志军 党委副书记、厂长
副组长:胡国安 党委委员、常务副厂长
成 员:张珍丽 卫健办主任
朱 斌 党政办主任
梅 婷 组织、宣传干事
魏玉华 卫生院院长
李 斌 红光学校校长
柳玉翔 定山派出所所长
刘鹏龙 市场监督管理局定山分局局长
张 丹 红光村支部书记
张华林 博吾居委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珍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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