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文件/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953
关于调整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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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发〔2023〕4号

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

关于调整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加强对我厂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及人事调整,经总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长:邬志军  党委副书记、厂长

副组长:胡国安  党委委员、常务副厂长

员:张珍丽  卫健办主任

    党政办主任

组织、宣传干事

魏玉华  卫生院院长

红光学校校长

柳玉翔定山派出所所长

刘鹏龙市场监督管理局定山分局局长

红光村支部书记

张华林博吾居委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珍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彭泽县建筑材料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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