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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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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3-10-28 15:36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户籍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4662 责任部门:  彭泽县公安局
索引号: 000014349/2023-14662 公开日期: 2023-10-28 有效性:

关联导读:


一、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接收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翔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彭泽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受理。接收地址:彭泽县龙城派出所、泉山派出所、黄花派出所、棉船派出所、马当派出所、芙蓉派出所、定山派出所、杨梓派出所、东升派出所、浪溪派出所、龙宫洞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百七十二至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第一百七十三条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办理流程

1.预约:支持网络、电话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彭泽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受理。接收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翔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彭泽县龙城派出所、泉山派出所、黄花派出所、棉船派出所、马当派出所、芙蓉派出所、定山派出所、杨梓派出所、东升派出所、浪溪派出所、龙宫洞派出所。

3.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网上提交:江西公安APP、赣服通

4.办事进度查询: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0792-5626563

彭泽县龙城派出所0792-5661000;黄花派出所0792-5880020;泉山派出所0792-5622890;马当派出所0792-5820003;芙蓉派出所0792-5950235;定山派出所0792-5860071;龙宫洞派出所0792-5840123;杨梓派出所0792-5990152;东升派出所0792-5930008;浪溪派出所0792-5900378;棉船派出所0792-5810318

四、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十五日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取工本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0792-5626563

彭泽县龙城派出所0792-5661000

黄花派出所0792-5880020

泉山派出所0792-5622890

马当派出所0792-5820003

芙蓉派出所0792-5950235

定山派出所0792-5860071

龙宫洞派出所0792-5840123

杨梓派出所0792-5990152

东升派出所0792-5930008

浪溪派出所0792-5900378

棉船派出所0792-58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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