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关联导读:
一、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接收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翔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彭泽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受理。接收地址:彭泽县龙城派出所、泉山派出所、黄花派出所、棉船派出所、马当派出所、芙蓉派出所、定山派出所、杨梓派出所、东升派出所、浪溪派出所、龙宫洞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至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 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领取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接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后,应当在5日内予以签发。不予签发的,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告知申请人。
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三、办理流程
1.预约:支持网络、电话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彭泽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受理。接收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龙翔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彭泽县龙城派出所、泉山派出所、黄花派出所、棉船派出所、马当派出所、芙蓉派出所、定山派出所、杨梓派出所、东升派出所、浪溪派出所、龙宫洞派出所。
3.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网上提交:江西公安APP、赣服通
4.办事进度查询: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0792-5626563;彭泽县龙城派出所0792-5661000;黄花派出所0792-5880020;泉山派出所0792-5622890;马当派出所0792-5820003;芙蓉派出所0792-5950235;定山派出所0792-5860071;龙宫洞派出所0792-5840123;杨梓派出所0792-5990152;东升派出所0792-5930008;浪溪派出所0792-5900378;棉船派出所0792-5810318。
四、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十五日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0792-5626563;
彭泽县龙城派出所0792-5661000;
黄花派出所0792-5880020;
泉山派出所0792-5622890;
马当派出所0792-5820003;
芙蓉派出所0792-5950235;
定山派出所0792-5860071;
龙宫洞派出所0792-5840123;
杨梓派出所0792-5990152;
东升派出所0792-5930008;
浪溪派出所0792-5900378;
棉船派出所0792-58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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