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户籍业务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3-25 11:29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户籍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3-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72459
索引号: 000014349/2022-72459 公开日期: 2022-03-25 有效性:

关联导读:

出生登记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

一、出生申报必须随父或随母落户,所需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一方的户口本;

(三)结婚证;

(四)非婚生子女随父亲落户的,需提供亲子鉴定;

(五)非婚生子女随母亲落户的,需提供医院证明;

备注:非婚生子女落户的,均需个人申请、谈话材料。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四、收费:不收费

收养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一条

一、收养申报户口的所需材料:

(一) 个人申请;

(二) 收养证;

(三) 户口本、身份证;

(四) 结婚证

备注:《收养证》是由民政局办理,依据的是《收养法》。

二、捡拾弃婴(儿童)申报户口所需材料:

(一) 个人申请;

(二) 捡拾弃婴的报案回执;

(三) 抚养人员、隔壁邻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谈话材料;

(四) 村委会证明;

(五) 打拐鉴定;

(六) 无户口人员申报登记表;

(七) 公示(网站或者报纸);

(八) 关于确认落户地址的函件与回函;

(九)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十) 出生年月认定的佐证材料;

(十一) 调查报告;

备注:捡拾弃婴落户实际抚养人名下的,关系为非亲属,人口标识为存疑人员。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不收费

户口注销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八条

一、死亡注销

死亡证明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 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二) 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 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入伍注销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

    或者凭彭泽县人武部出具的入伍满三个月的人员详单注销户口。

三、出国(境)定居注销

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持市出入境签发的同意定居的批准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证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

(一) 前往台湾定居的,持市出入境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

(二) 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出国定居的,持市出入境出具的国籍认定书、户口本、身份证、护照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

四、虚假户口注销所需材料:

(一) 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签字、联系电话);

(二) 常表、编码本;

(三) 户口本或个人信息表;

(四) 调查报告。

五、重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

应当坚持去伪存真的原则,注销虚假户口,保留真实户口。对于当事人同时符合本人不知情、出生日期未变动、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特殊情形的,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保留其常用户口。

(一) 个人申请;

(二) 重复户口的户口本、身份证;

(三) 限期注销重复户口的告知函;

(四) 协查函;

(五) 村委会证明(签字、联系电话);

(六) 婚姻证件;

(七) 族谱、学籍、迁移证件、出生证、分娩记录、老户口本、一代证、亲子鉴定等相关佐证材料;

(八) 相关人员谈话材料;

(九) 辨认证明;

(十) 常表、编码本;

(十一) 调查报告。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不收费

户口迁移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到一百零九条

对少数原来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但在城镇无生活基础,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或者下岗的城镇职工,本人要求从城镇迁回农村落户,经乡镇和行政村同意,允许其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落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 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 子女投靠父母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 夫妻投靠落户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落户城镇的(房产、公租房、廉租房、商铺均可落户),可以投靠亲属、朋友,所需材料:

(一) 不动产权证;

(二) 不动产权证所有人同意落户书;

(三) 不动产权证所有人身份证、户口本;

(四) 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五) 结婚证、出生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等证件;

二、拆迁地区户口迁移:

1、已拆迁且已安置的地区,户口还在村组的,可以自愿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安置小区或者暂时保留在原地址;

2、已拆迁且已安置的地区,因房屋已拆除,不具备新增人员的落户条件,该地区不是公安部规定的落户标准地址,若要进行投靠迁移,一律将户口迁移至安置小区。

3、已纳入拆迁范围,房屋还未被拆迁,实际依然居住在村组,是否允许户口迁移的时间节点以彭泽县拆迁指挥部的文件为准,符合迁移条件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该房屋照片(打印后交由村领导签字盖章);

(2)不动产证(或土管所登记的房屋花名册);

(3)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村领导签字盖章);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不收费

申报项目登记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公民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或者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 因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取抚养人姓氏;

(三) 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申报户口登记的曾用名,应当填写公民曾经在公

安派出所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申报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应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婴儿出生的具体时间(具体到时、分)

   申报户口登记的籍贯,应填写婴儿祖父的户口登记地;不能确定祖父户口登记地的,随父亲的籍贯确定;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填写婴儿出生地。

   弃婴如果机关不详的,应当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籍贯。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四、收费:不收费

居住证办理

  在彭泽县居住满六个月或者拟居住可以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即可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一、经商办理居住证:

(一) 申请表;

(二) 个人申请;

(三) 营业执照;

(四) 身份证;

(五) 租房合同(店铺和住房合同);

(六) 商铺所有权人身份证;

(七) 两张一寸照片。

二、工作办理居住证:

(一) 申请表;

(二) 个人申请;

(三)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

(四) 租房合同或者居住证明;

(五) 房东身份证;

(六) 身份证;

(七) 两张一寸照片。

三、夫妻投靠办理居住证:

(一) 申请表;

(二) 个人申请;

(三) 结婚证;

(四) 户口本、身份证;

(五) 两张一寸照片;

(六) 居住证明。

四、亲属投靠办理居住证:

(一) 申请表;

(二) 个人申请;

(三) 亲属证明;

(四) 居住证明;

(五) 亲属身份证件;

(六) 两张一寸照片。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不收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

  在彭泽县居住满六个月或者拟居住可以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即可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一、经商办理居住证:

(一)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

(三)营业执照;

(四)往来大陆通行证;

(五)租房合同(店铺和住房合同);

(六)商铺所有权人身份证;

(七)两张一寸照片。

二、工作办理居住证:

(一)个人申请;

(二)劳动合同、工资流水;

(三)租房合同或者居住证明;

(四)房东身份证;

(五)往来大陆通行证;

(六)两张一寸照片。

三、夫妻投靠办理居住证:

(一)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

(三)结婚证;

(四)户口本、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五)两张一寸照片;

(六)居住证明。

四、亲属投靠办理居住证:

(七) 申请表;

(八) 个人申请;

(九) 亲属证明;

(十) 居住证明;

(十一) 亲属身份证件;

(十二) 两张一寸照片。

二、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不收费

居民身份证管理办理信息

一、 彭泽籍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

  问:首次办二代身份证该如何办理?

  答:本人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或者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拍照并办理。备注:首次办证免费。

问:过期换领二代证如何办理?

答:1.人工办理

本人持过期身份证到就近派出所窗口或者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办理即可。备注:窗口拍照免费。

2.自助机办理

本人持过期证件到公安局24小时自助大厅或者行政服务中心自助大厅办理(微信支付20元工本费)。

问: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二代证如何办理?

答:1.人工办理

本人到就近派出所窗口或者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办理。无需任何材料。

2.自助机办理

本人到公安局24小时自助大厅或者行政服务中心自助大厅办理(微信支付40元工本费)。

3.线上办理

下载“江西公安”或者通过“赣服通”线上办理,无需到窗口即可办理。

问: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答:本人办理了长期身份证即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以代办。缴纳10元工本费。

问:二代身份证多长时间可以领取?

答:15日。

问:二代身份证办好了会提醒吗?

答:会的,证件只要到了派出所就会发送短信至您的手机上,提醒您及时领取身份证。下载或者关注“江西公安”公众号即可查询身份证进度。

问:可以找人代领身份证吗?

答:身份证可以代领,代领人需带二代证回执单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到窗口领取。

问:二代身份证可以办理邮寄?

答:可以的。第一:在窗口办理证件时提出需要办理邮寄业务,告知工作人员邮寄信息即可。第二:48小时内扫描身份证回执单上的二维码,自助办理邮寄业务。第三:身份证到证后可联系工作人员核实信息,由公安窗口人员代为寄出。

二、 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

问:异地身份证首次可以办理吗?

答:异地证目前不支持首次办证和临时身份证办理。

问:异地身份证到期换领或丢失损坏补办要什么材料?

答:本人持有效证件即可在就近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办理。证件丢失的,可通过人像比对,无条件办理。

问:异地证件如何收费?

答: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 证件工本费40元。

三、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办理了长期身份证后,可在户籍地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工本费10元。

哪些情况不予异地受理?

一、 首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二、 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比对不成功的;

三、 有不良记录的,包括伪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