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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彭泽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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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1-20 11:27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25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425 公开日期: 2025-01-20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彭泽县城市管理局(彭泽县龙城大道1478号)),联系电话:0792-719929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彭泽县城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工作要求,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紧紧把握数字化改革契机,积极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城管部门信息联播、政策公告、行政服务、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绿化管理及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2024年,结合城管工作重点,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政务信息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继续落实规范化审查发布工作。规范信息撰写、审核、报送流程,重点审核文字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坚持定期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常规性自查补缺工作,强化对错误词句、规范表述、格式排版等基础内容的筛查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确保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成果,规范平台运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意识。持续开展社会评议,保证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50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发挥了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并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分加强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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