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171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3171
公开日期:
2026-07-29
有效性:
关联导读:
李晓雨: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彭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26年7月8日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6年7月22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你提供的地址邮寄上述《补正通知书》,但被退回。且我机关多次联系你复议申请书中的通讯电话均无人接听。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彭泽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县司法局二楼)领取上述《补正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2-7199148
彭泽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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