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乐观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和洞坞矿区熔剂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境界内剩余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规范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砂石资源市场秩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中规定:“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在其矿区范围内按照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剥离、井巷开拓、选矿产生的砂石料,应优先供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前期考察调研,并参照周边兄弟市县对矿区剩余砂石资源处置的做法,拟对九江南方水泥公司乐观矿区和江西长峰实业公司洞坞矿区两个矿区内砂石资源进行公开处置。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规范资源利用的需要:九江南方水泥公司乐观矿区和江西长峰实业公司洞坞矿区两个矿区露天开采境界内存在剩余砂石资源,通过制定公开拍卖处置实施方案,能够规范这些资源的综合利用,避免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实现国资增值的需要:对剩余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能够使资源以合理的价格出让,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确保国有资源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二)可行性
1.法律政策支持: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范项目建设范围内砂石土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九自然资办发〔2023〕24号)、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引。
2.资源基础明确:对拟拍卖的砂石资源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和评估,明确了资源量、品质和价值等情况,为拍卖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3.市场需求存在:砂石作为建筑等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市场需求较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能够吸引众多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确保资源能够顺利出让。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处置资源量情况
该项目处置砂石资源总量为5520.12万吨,其中:彭泽县乐观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公开处置资源总量3608.72万吨、彭泽县洞坞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公开处置资源总量为1911.4万吨。
(二)价值评估情况
彭泽县乐观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公开处置砂石资源评估价共计44779.99万元。其中:灰岩资源折合单价14.03元/吨、风化石资源折合单价13.32元/吨。彭泽县洞坞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公开处置砂石资源评估价共计23899.42万元。其中:夹石资源折合单价13.04元/吨、围岩资源折合单价12.13元/吨。
(三)拍卖起拍价与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设定保留价为87217.896万元,拍卖竞价按照总价,以增价的方式进行,起拍价为87217.896万元(折算砂石单价15.8元/吨),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剥离土不参与拍卖处置。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办理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此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亿元。
(四)缴款方式及时限
成交价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对于南方水泥公司乐观矿区排土场已堆放的砂石资源量和其补偿的资源量成交价款。买受人需按照砂石成交单价乘以资源总量,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到位。对于两个矿区在线待产出的砂石资源成交价款。买受人需从签订合同时间起,参考两个矿山剥离砂石情况预缴价款,预缴金额和预缴时间由出让人和买受人另行协商确定。其中2026年底前需预缴1.4亿元,此价款缴入县级财政专户。
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加处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超过60日未支付的,出让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解读单位:彭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2-370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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