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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彭泽县“盛夏嗨购·惠聚彭蠡”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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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8-13 10:28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彭府办字〔2026〕2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8-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3545 责任部门:  彭泽县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3545 文号: 彭府办字〔2026〕26号 来源: 公开日期: 2026-08-13 有效性:


各乡(场、区)镇,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2026年彭泽县“盛夏嗨购·惠聚彭蠡”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8月13日       

2026年彭泽县“盛夏嗨购·惠聚彭蠡”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彭泽县消费活力,拉动餐饮等重点领域消费,丰富群众节日及暑期生活,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6年彭泽县“盛夏嗨购·惠聚彭蠡”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活动目标及原则

为充分繁荣市场,扩大消费规模,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优惠促销活动,深挖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采取政企联动、企企联动、商户互动、群众参与的方式,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挖掘社会消费增量,扩大消费总量、促进消费升级。

三、活动时间

2026年8月至9月。

四、参与对象

(一)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彭人员(包括外来彭泽人员)。

(二)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彭泽县范围内报名参与本次活动的餐饮、零售等商户,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自愿配合活动开展。

五、资金安排及消费券设置

(一)发放金额

本次活动拟安排财政资金120万元,活动期间资金发完为止。

(二)发放种类

1.满减消费券

(1)发放种类和面额:

餐饮券暂定额度50万元:券型分为满100减30、满200减70、满300减120三种面额。

零售券暂定额度50万元:券型分为满50减20、满100减40、满200减70三种面额。

首批次分别发放25万元,后续两批发放比例和数量结合活动期间实际核销情况动态调整。消费券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以上面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券种,最终配券额度将以最大化核销率为导向,可能进行调整。

(2)发放时间和使用时间:

第一轮:2026年8月18日09:30—8月20日23:59;

第二轮:2026年8月25日09:30—8月27日23:59;

第三轮:2026年9月1日09:30—9月3日23:59;

(3)发放方式:通过依法依规征集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线上发放,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每人每轮每种面额满减券限领1张;

(4)适用范围:适用于彭泽县参与活动的商户,可叠加商户自身优惠。

(5)核销方式:消费者到店消费结账时,出示领取的满减券,由商户通过指定核销工具核销,核销成功后直接抵扣对应金额;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不可用于购买储值卡、代金券等,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消费券资金由活动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待活动结束完成审计后再进行发放。

2.现场扫码领券

(1)随机立减消费券金额:共计安排财政资金20万元。

首批次发放10万元,后续两批发放比例和数量结合活动期间实际核销情况动态调整。

(2)随机立减消费券面额:5元-20元不等(随机发放),无使用门槛。

(3)参与方式:消费者前往馋虾记·2026彭泽啤酒龙虾音乐狂欢夜活动现场(山南政府大楼民生广场)扫描活动专属二维码,即可参与扫码领券活动;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每人每天最多可领取1次;限当天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消费券金额不予兑现、不找零。

(4)领取和使用时间:

第一轮:2026年8月21日16:00—8月21日23:00;

第二轮:2026年8月22日16:00—8月22日23:00;

第三轮:2026年8月23日16:00—8月23日23:00;

  1. 使用范围:适用于活动现场报名参与消费券活动商户。

(6)核销方式:消费者扫码领券后,在活动现场参与商户支付时享受优惠,满20.01元,随机立减5—20元。消费券资金由活动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待活动结束完成审计后再进行发放。

3.如遇极端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本次发券活动发放及使用时间或有调整,最终以活动页面时间为准。

六、商户兑现流程及要求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商务部门组织—商户报名及审核—第三方平台发放—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进行消费—第三方统计数据—商务部门组织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向县政府申请资金—财政拨付”的流程进行。参与活动的商户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商户,商务部门要对参与活动的商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七、重要说明

本次消费券活动将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及审计。活动过程中不得有拆单使用、叠加使用消费券等违规行为,严禁套取政府活动资金。所有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和商户需认真阅读本消费券发放方案,并对参与活动的消费情况进行真实记录,确保人、时、券、物、钱一致。经由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并造成损失的由商户自行承担并将进行相应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任何参与活动商户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商户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资格,列入部门负面清单。

八、工作职责

(一)县商务局:负责制定活动工作方案;负责餐饮及零售行业企业对接工作;做好消费券发放统筹协调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保障工作。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督促活动期间参与企业规范经营,防止过期及不合格商品流向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宣传发布消费券投放时间、流程、使用范围等,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成效。

(五)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做好消费券上线工作,严格按照真实公开的程序进行消费券发放,并做好数据统计。

九、活动保障

(一)加强资金统筹保障。要用足用好促消费资金,支持2026年彭泽县“盛夏嗨购·惠聚彭蠡”消费券发放活动,以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促进消费热度。

(二)强化资金管理。任何参与活动商户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商户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资格,列入部门负面清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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