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履职依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97430 责任部门:  财政局
彭泽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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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彭泽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办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为正科级。

三、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财政、相关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相关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根据县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分配计划;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县场和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报表编制工作。

6、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管理工作。

7、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条法税政、会计、财政监督检查)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参与研究财政政策,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经济发展中有关财经问题,提出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宣传贯彻国家综合性财政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局机关授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等;负责县财政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县财政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县财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事宜;负责联系、处理和协调与县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制定全县相关实施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会计从业资格,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登记;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拟订全县财政监督办法或实施细则;负责监督全县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监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办公室负责人:施向前,0792-5670002)

2、综合股(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评审、绩效管理、非税)主要职责: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审核报批彩票发行计划和发行方案,监督彩票发行;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组织产权登记等基础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合规性审核;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审核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结果和资产损失的核销。负责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非税收入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负责申报全县性和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的确定,并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及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结)算和标底及土地成本的具体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后评价等技术性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等。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指导、检查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组织县本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以及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数据库和专家库等。(综合股负责人:李彭庆,0792-5670201)

3、预算股(外经、国库、资金运行监管、乡镇财政管理)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汇总全县财政年度预算;承担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审核制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工作;拟定县与乡镇财税分配政策,负责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和年终体制结算,指导乡镇预、决算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彭泽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配套资金的使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负责总会计核算;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汇总县级及全县部门决算,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县本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资金的银行开户,管理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的执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参与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有关制度和发展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乡财县代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协调财政补贴发放。研究制定全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县级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进行日常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三公”经费支出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按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统计和分析;负责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国库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和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监督岗对账;对口衔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算联网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各单位及乡镇“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工作。(预算股负责人:柯浔,0792-5670008)

4、行政文教股(社会保障)主要职责: 负责分管的县级行政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科技、文化、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和单位的决算;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拟订及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管理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行政文教股负责人:严爱生,0792-5673670)

5、农业股(扶贫)主要职责: 负责县级农口部门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县级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指导全县农业财政工作,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县扶贫办的部门预算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农业股负责人:何小明,0792-5670030)

6、经济建设股(企业、金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要职责: 负责部分县级行政部门和单位的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牵头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及融资平台的管理;负责扩大内需及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对县级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及融资资金的监管;负责拟订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负责监交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对县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进行监控与核算。负责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和意见;参与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经济建设股负责人:周宇,0792-5670019)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张海华

办公电话:0792-5670001

办公地址:彭泽县山南行政服务中心东附楼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9:00—12:00  13:30—18:00

冬季  9:00—12:00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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