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履职依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365
彭泽县城管局履职依据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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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部署、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城市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城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招标准,组织对市场化服务的考核。负责城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城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城市维护费预算。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古树名木管理及移植方案审查工作。参与审核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作方案,负责城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的养护及市场化养护监管工作。

(五)对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参与对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跟踪查验工作。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优化城市交通。

(七)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

(八)负责对全县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依托县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九)负全县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农贸市场规划,参与审核农贸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根据授权与生活垃圾焚烧厂投资方签订《生活垃圾焚烧服务协议》,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场)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监督以及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县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活垃圾进场计量、结算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三)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2.加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统筹规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

3.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十六)与县公安交管部门在停车处罚方面的职责分工。两部门建立停车处罚联合执法机制,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信息录入交警违章查询系统。

二、县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市容环卫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等工作职责。

负责人:李新灿

联系电话:0792-7199292

(二)市政园林管护中心。主要承担市政、园林、管护等工作职责。

负责人:汤良柱

联系电话:0792-7199292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负责人:姚小三

联系电话:0792-7199292

负责人:胡青华

联系电话:0792-7199292

办公地址:江西省彭泽县龙城大道47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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