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创发〔2017〕1号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我县的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省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五大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五城同创”)。为保障创建工作协同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主攻沿江工业,繁荣中心城区,统筹城乡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战略,以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根本,启动“五城同创”工作。围绕各项创建任务,全面整合资源,实行统一指挥,丰富创建举措,合力共识共为,力争逐项通过上级评审验收。通过开展“五城同创”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优化城市环境、丰富城市内涵、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为把我县打造成为沿江开放开发的新板块,争得彭泽县应有地位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五城同创”的目标要求,分项目、分步骤、分年度推进创建工作,具体目标是:
1、2018年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2、2019年顺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
3、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验收;
4、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
5、2021年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验收;
6、2022年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对照文明城市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着力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实现全县文明程度的新提升。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创建和市民文明素养培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政治、物质、精神、生态和社会文明全面进步,市民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二)推进卫生县城创建。按照创卫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为目标,以公共卫生、疾病防治和健康教育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开展乱栽乱种、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城市环境、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市民卫生习惯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为市民创造宜居和谐生活环境。
(三)推进园林县城创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设施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更加和谐。大力推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尽快实现由“见缝插绿”到“规划建绿”的转变。突出县城文化、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着重保护县城原有自然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遗存和古树名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大力营造城市公园绿地,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要树立精品意识,注重体现园林园艺的科技水平,提高城市建设品味。
(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启动双峰尖森林公园建设,全面实施森林公园创建工程;加大边角地带拓绿工程和单位小区绿化工程,以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工作,以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为重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工作步骤
2017年3月召开彭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五城同创”动员大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和《彭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五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创建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分阶段分项目逐项推进。“五城同创”各创建指挥部对照本实施方案,分别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另行文),具体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一)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步骤
1、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创建
(1)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
(2)整体推进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
(3)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申报(2018年11月)
(4)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的考评验收(2018年12月)
(5)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的命名(2019年3-4月)
2、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4月至2021年12月)
(2)全国文明城市申报(2021年4月)
(3)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考评验收(2021年12月)
(4)全国文明城市资格的命名(2022年3-4月)
(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步骤
1、通过省爱卫会考核推荐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
(2)整体推进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
(3)自查自评阶段(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
(4)省级考核推荐(2019年6月)
2、接受国检考核验收阶段
(1)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
(2)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
(3)国检暗访技术评估和国检考核鉴定验收(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三)省级园林县城达标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
(2)省级园林县城达标和巩固阶段(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
(3)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4)国家园林县城初审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
(5)国家园林县城攻坚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
(6)国家园林县城迎检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2017年6月)
(2)整体推进阶段(2017年7月—2019年6月)
(3)考评验收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五城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五城同创”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宁小球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邵九思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秦岭,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邵春霞,县政府副县长帅中华,县政府副县长刘继华,县政府副县长戢东晓任副组长。根据“五城同创”工作的实际需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两个专项组和四个指挥部。即创建办公室、宣传教育组、督查考核组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创建全省和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邵春霞任创建办公室主任,宣传教育组组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县人大副主任钱能策同志任督查考核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帅中华任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戢东晓任创建全省和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刘继华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全县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四大片区与各职能部门相结合的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宣传发动。开展“五城同创”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民生、造福于民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开辟“五城同创”专题专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和创建中涌现的好典型、好做法和好经验,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五城同创”活动的意义,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率,在全县营造“上下同心、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机制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职责,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和完成好工作任务,巩固创建成果。要推行“丢分责任制”,坚决做到不丢分、争高分。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创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财政要切实保障“五城同创”工作经费,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为“五城同创”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坚持把督导考核作为推进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创建督导。定期对创建工作及重点创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创建工作有效开展。新闻舆论部门要设立“曝光台”,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县组织部门要全程追踪创建进程,将在创建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作为单位和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检部门要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不力,“拖后腿”的单位及个人适时启动通报批评、逐级约谈,直至组织处理,确保“五城同创”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附:彭泽县“五城同创”县领导包片区带部门安排表
彭泽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9日
彭泽县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